对于想要买房,尤其是想要买二手房的朋友来说,除了关注房屋本身的质量、位置等因素外,还需要对购房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税费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那么,在郴州买房究竟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小编从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获悉一份郴州最新最全的房产交易税收政策,涉及商品房、住宅类二手房、非住宅类二手房的交易税费。满满干货建议收藏,了解政策不迷路~
商品房税收政策
注:郴州近期出台了契税补贴50%政策,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支持合理购房需求。(点击此处查看详情:郴州契税补贴操作细则出台!补贴50%!)
2024年8月24日-2025年2月28日期间,在市中心城区(北湖区、苏仙区)、高新区、经开区范围,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网签合同的(不含商业、车位、车库、办公、单位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法拍房等),并于2025年2月28日前缴清了契税的购房人,按照实际缴清契税额的50%予以补贴。
住宅类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
注:1、对个人转让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购买商品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的填发日期(孰先)作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3、个人无偿赠与直系亲属指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或者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等情形,计税价格通过评估确定,其它单位与个人的无偿赠与行为视同销售。
此外,2025年12月31日前,执行“卖一买一”退个税政策,即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非住宅类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
注:个人无偿赠与直系亲属指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或者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等情形,计税价格通过评估确定。其它单位与个人的无偿赠与行为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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