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房本”关系“大民生”。经过多年房地产市场发展,郴州有不少小区因历史遗留问题,迄今为止都未能办理不动产登记,业主们孩子入学、房屋买卖等都成大问题。
为了妥善化解这些“老大难”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近日,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郴州市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实施意见》(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截图
具体如何解决?一起来了解下重点内容!
处理范围
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2015年3月1日前或者2021年1月4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但存在不动产登记障碍,暂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所有房屋(包括住宅、商业、办公、车库、杂房、厂房、仓库等)。
这里有两个时间节点方案:
方案1:以2015年3月1日前为节点,该时间节点是根据国务院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时间为依据。
方案2:以2021年1月4日前为节点,该时间节点是根据自然资源部门于2021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为依据。
申请主体
根据不同情况,可分别由建设单位、项目的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承继或原主管单位作为遗留问题项目处置的申请主体。
其他涉及重大信访维稳问题的项目报市政府研究决定。
工作流程
①申报确定列遗;②交办工作任务;③形成处置方案;④完成办证工作。
税费征缴
列入遗留问题项目按照“三应三尽”(即应缴尽缴、应收尽收、应追尽追)征(追)缴税费,明确了税费征收具体要求和程序。
相关政策
一是明确了办证“四大要件”的相关规定(即办理规划、土地、房屋竣工和消防安全证明),考虑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大多资料缺失不全、审批程序不到位等情况,无法通过工改系统线上办理,因此继续采取线下办理方式完成;
二是明确了“证罚分离”项目的违法认定、线索移交、处罚标准和相关程序等;
三是明确了“证缴分离”适用的情形和相关程序等。
“小小一本证,牵动万家心”,房子是民生之要,不动产权证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本政策的出台意义重大,既保障了居民合法权益,让百姓的不动产有了明确归属,同时,促进了城市稳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
以下为《郴州市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实施意见》(草案)原文件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往期回顾 | 郴州存量房贷利率下调!二套房首付降至15%! |
实景呈现!郴州交付标准被这个盘拔高了! | |
郴州堪比5A级景区的江南园林,这个国庆火出圈! | |
降至3.55%!郴州存量房贷利率到底怎么降? |
戳原文,搜楼盘!点右边“点赞”“在看”,小编工资涨1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