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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整理 & 讲解人:小沐
自然童年说
《政事第三•不乖本操》
大小朋友们,你们好!之前咱们读德行篇章《不捐其本》那一则时,提到了殷仲堪任荆州刺史后,是如何不忘俭朴的本分、为大家做好表率的。今天我们要讲的这则故事,也是有关殷仲堪的为政理念的,一起来读政事篇章的最后一则故事——“不乖本操”。
【注释】
1、之:往,到。
2、王东亭:王珣。东晋时期大臣、书法家,丞相王导的孙子。
3、居全:指具有完美的品格。
4、不害物:不伤害人。
5、宰牧:治理。
6、华夏:荆州地区为东晋的重镇,所以用“华夏”代指。
7、本操:一贯的志向行为。操,操守,平时的行为。
8、乖:违背。
9、刑辟:用刑法治罪。
【译文】
殷仲堪将到荆州任刺史时,王珣问道:“具有完美的品格称为德行,不伤害人就称仁爱,现在你要去治理荆州重镇,处于掌握生杀大权的职位上,这与你原本主张的操守不是相违背吗?”殷仲堪回答说:“皋陶制定了用刑法治罪的制度,不能算不贤;孔子担任司寇之职位,不能算不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