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决定》涉及300多项具体改革任务,重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尤其是国企和民企关系、财税改革、房地产、资本市场等均有详细部署。
总的来说,会议基调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同时更加注重“系统集成、突出重点”,制度建设强调“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无论是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优化要素配置、推进新型城镇化,还是调整市场与政府、国有与民营、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都围绕着通过体制改革,提升全要素生产率、降低系统风险的主题给出务实的解决方案。
对市场而言,应积极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改革主线,即关注民生领域改革,如能源、铁路、电信、水利等市场化改革;坚定看好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方向,如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以及我国优势中高端制造业等;坚定看好安全改革链条,即自主可控、国产替代的产业链供应链。
一、改革篇
(一)
要素市场改革:提升经济潜在增速的动力源
1、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完善要素市场改革
《决定》对要素市场改革的部署具有很强的全局性和系统性。“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旨在促进市场基础制度和监管规则的公平统一,破除垄断等不正当竞争和地方违规保护等。针对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数据等具体要素的改革涉及户籍制度改革、资本市场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方面,让各项生产要素都能畅通流动。
《决定》提出“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呼应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每一项生产要素都能在市场激励机制下获取报酬、参与分配,迸发活力。
2、推进新型城镇化,
改革房地产融资预售制度
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户籍的描述更多的体现在民生方面。在目前城镇化率已经超过了60%,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的构建正在逐步加快,逐步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
《决定》指出,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这一点将进一步推动房地产政策正常化。此外,《决定》指出“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这两项改革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二)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优化税制结构、划分央地财权事权
1、优化税制结构,
拓展地方税源
税制改革方面,在保持整体宏观税负合理稳定的情况下,做到有降有增——通过减税降税政策去加大对部分重点领域的支持;健全直接税体系、以及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税源。
消费税改革作为“拓展地方税源”的举措出现符合预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类税种均为纯地方税种,合并后给予地方政府自主确定税率的自由度,有利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施行合理税收政策。
2、理顺央地财政关系,
划分央地财权事权
增厚地方财力的核心在于理顺央地财政关系,关键在于事权适当上收和地方减负。划分央地财权事权的内容明确提出了“适当加强中央事权”。
当前教育、医疗、重大基建项目、环保等公共服务事权由央地共同承担,未来或持续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的比例划分,根据事权分类、不同省市分档的方式进行优化,适当提高中央支出比例。
二、安全篇
1、安全意识全面渗透,
健全国家安全体系
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总基调下,对安全的要求已经嵌入了发展和改革的方方面面,涉及数据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科技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等。
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单独列示,其中对“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2、守好安全底线,
强化金融安全
守好风险“底线”主要涉及财政、金融和资本市场风险,要求包括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制定金融法,建立风险早期纠正硬约束制度,防控系统性风险等。
地方债务化解和债务长效机制将约束地方低效投资;而一些具有一定收益性的项目将通过专项债等广义财政机制提供融资支持。
三、发展篇
1、全面推进科创能力建设,
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新质生产力”包括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这需要建立和完善“教育-科研-人才”体系,需要国家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
新质生产力不仅包括新兴产业,还包括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中期有助于传统制造业部门保持一定的投资速度和产业空间。
2、放宽资源的准入门槛,
促进科技创新
《决定》指出“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有力有序推进创新攻关的‘揭榜挂帅’体制机制”,用意就是能者上、智者上,用市场竞争来激发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