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检查范围和目标:确定检查的电梯使用单位和具体电梯设备,包括其型号、数量以及所在位置。
2. 收集相关资料: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平台获取电梯的注册登记信息、检验检测报告、维护保养单位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等,以便在检查中进行核对。
3. 准备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现场检查文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等。
4. 制定检查计划:根据检查范围和目标,合理安排检查人员、检查时间、路线和重点内容。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含2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向电梯使用单位出示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并说明来意。(如执法人员持有综合行政执法证件,则应当保证至少有1名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
5. 作业人员检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件(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的,或者使用二十台以上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可以配备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电梯数量超过四十台的,每增加二十台再增加一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任命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管理员(总监、安全员是否知晓自身工作职责并落实到位)。
6. 管理制度检查:检查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是否建立电梯使用安全“晨会”制度,是否有电梯的电梯使用登记证、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检测报告、应急救援记录等。
7. 档案资料检查:核对电梯档案是否齐全,包括并不限于设计文件、制造资料、安装验收资料、定期检验报告,限速器校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8. 电梯轿厢检查:是否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电梯使用标识(是否检验、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电梯维保公示卡、96196应急救援标识等,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置于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9. 安全装置检查:电梯轿厢内的五方通话报警装置是否可靠,联系是否畅通;抽查呼层、楼层等显示信号系统功能是否有效,指示是否正确;门防夹保护装置是否有效;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入口处急停开关是否有效等。
10. 运行状态检查:通过试运行电梯,检查其运行是否平稳、有无异常声响或振动,以及平层准确度等。
11. 维保情况检查:维保人员是否能在30分钟内赶到救援现场,维保合同是否有效,维保资质及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扫码维保,是否有维保记录并经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维保周期是否符合规定。(必要时抽查使用单位的视频监控,看是否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未下底坑进行维保作业)
12. 发现问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设备缺陷、安全隐患、人员违规操作等,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进行详细记录。
13. 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向使用单位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整改问题和期限,必要时责令使用单位停用隐患设备,对设备进行查封,并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14. 督促整改:跟踪使用单位的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15. 复查验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确认问题已整改闭环。
来源 |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管半月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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