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租客违约拒不腾退房屋如何解决?

学术   2024-04-03 12:09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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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2年6月,陈某将其名下一套商铺出租给林某用于经营服装生意,《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三年,每月租金为2万元,林某还缴纳4万元的押金。《租赁合同》还约定,如果林某逾期15天缴纳租金,陈某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并要求林某立即腾退房屋,否则陈某有权强行收回房屋,并对林某的物品进行清理。

2023年8月,林某以市场行情不好为由与陈某协商降低租金的相关事宜,在遭到陈某拒绝后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陈某退还押金,折价补偿其对租赁店铺的相关装修投入,双方协商无果后,林某拒绝搬离租赁商铺且拒不缴纳租金。

02
律师说法


为解决双方的纠纷,陈某找到本所律师许柏才,许律师研究相关的证据后,向陈某提供了意见:首先,双方缔结的《租赁协议》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也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双方的权利义务受法律保护,非经陈某同意,林某以市场行情不好为由要求降低租金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其次,在林某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其要求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要求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对此许律师建议双方再通过协商看能不能解决双方的纠纷,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双方的纠纷。

此外,陈某在咨询律师时也表达了一项顾虑,如本案纠纷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会不会期限较长。对此,许律师告诉陈某,针对民事纠纷,法院一般会组织诉前联调,如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由法院制作《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同时,许律师也向陈某建议,揭阳仲裁委已经成立和受理案件,今后如与他人签订民商事协议,可以约定如双方发生纠纷,交由揭阳仲裁委审理,这样可以减少解决纠纷的期限和成本。另外一条途径,针对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各种借据、欠单,还款(物)协议,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等债权文书,在签订协议时可以申请公证处进行公证,即“赋强公证”,经过赋强公证的协议是在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无需经过诉讼程序。这种公证活动不仅可以帮助债权人快速实现债权,还可以节省债务人的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此外,若《租赁合同》经过公证,在出现承租人违约但拒不腾退房屋的情况时,可以请求公证处对商铺收回的全程进行公证记录,以达到腾退房屋的目的,这样出租方在启动诉讼的情况下,也不用担心商铺的闲置损失问题。

法条链接:

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的租金支付义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3、《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第十六条 办理保全单方收回出租房屋或者其他物业的公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房屋或者其他物业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并提交权属证书或者授权委托书;

(二)提交经公证的承租合同,且其中必须载明承租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有权单方收回出租房屋或者其他物业的约定;

(三)承租合同约定出租人单方收回出租房屋或者其他物业前应当履行催告程序的,申请人应当先就其履行催告义务的过程申办保全证据公证;

(四)提交承租人存在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催交租金的函件);

(五)申请人书面承诺对单方收回房屋或者其他物业行为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申请人承诺保护房屋或者其他物业内承租人财产的完整和安全。

申请人应当有能力控制保全证据现场的局面,防止矛盾激化。申请人无法控制现场局面的,公证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已经开始取证的,可以暂时中止保全程序,待恢复正常秩序后视情况继续或者终止。

对现场清点的物品,应当登记造册,必要时可以进行封存,交由申请人妥善保管。公证人员对保全过程应当做好现场记录,并可采取照相、录像等方式对现场状况加以固定。


- 许柏才/合伙人 -
执业律师

许柏才律师,律所合伙人、商事法律服务部部长,获得“揭阳市青年律师第二届演讲比赛”三等奖,系揭阳市“益心为公”志愿者检查云平台工作志愿者,担任十多家政府、大型公司的法律顾问。许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民事案件,对案件的处理有着独到的见解,对案件争议焦点和法官审理思路有准确把握。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业务,具有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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