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邻里之争,谁占理?

学术   2024-10-31 11:44   广东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案情简介

张先生为了改善自家居住环境,打算在阳台上安装一个大型防盗窗,然而这个防盗窗一旦安装,将会影响到邻居李女士家的采光和通风。李女士多次与张先生沟通,希望他能放弃安装或调整安装位置,但张先生坚持自己的权利,认为在自己的房屋上安装防盗窗是合法行为,无需考虑邻居的感受。双方争执不下,最终李女士将张先生诉至法院。

律师说法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李女士是否有权要求张先生放弃安装防盗窗或调整安装位置?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相邻权纠纷。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在城市化进程中,随着居住密度的增加,相邻权纠纷日益增多。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我们不仅要考虑个人权利的行使,更要关注相邻关系的和谐与平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张先生作为不动产的所有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应当尊重邻居李女士的合法权益,避免对其造成不必要的妨碍。而李女士作为相邻权利人,也有权要求张先生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在本案中,张先生安装防盗窗的行为虽然在自己的房屋范围内,但如果这一行为影响了邻居的采光和通风,就构成了对相邻权的侵害。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权益和实际情况,判决张先生采取相应措施,如调整防盗窗位置或拆除部分结构,以确保不影响邻居的合法权益。

律师提醒

相邻权纠纷的解决不仅仅关乎个人利益的得失,更直接影响到社区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的今天,高楼林立、邻里间空间距离虽近但心灵距离可能渐远,这更要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增强法律意识,将尊重他人、理解他人、包容他人作为行为准则。通过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加强邻里间的交流与互动,我们可以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相邻权纠纷的发生。


同时,面对已经发生的相邻权纠纷,我们应当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之道。无论是协商、调解还是诉讼,都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尊重司法权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尊重并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复杂多变的法律关系中,找到平衡点,共同维护一个和谐、稳定、友好的社会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注:以上法律法规仅为部分相关规定,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及全部法律条文进行综合判断。)



编辑——黄燕珊/ 撰文——吴建健


SUMMARY
承办律师简介

吴建健律师,法学本科毕业,现就职于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民商事领域的法律业务,参与办理了多家企业单位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在法律实务中善于从复杂的案情中提炼、总结案件的核心问题,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法律等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将复杂问题简单化、抽象问题案例化,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每个案件都能慎终如始,致力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


//

往期精彩回顾

案例分享│震惊!跟银行借钱,钱没到我的手,银行却要我赔?

案例分享│十几年前的欠款是否还能收回?

案例分享│离婚纠纷中“小产权房”应如何分割?

案例分享│离婚时,对方抢夺孩子怎么办?

案例分享|一审败诉,二审改判驳回对方的起诉

案例分享|交通肇事罪案获不诉






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
向公众推送最新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