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延安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分配实施方案(修订)已公布

民生   2024-09-26 20:13   陕西  



延安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

分配实施方案(修订)


为解决延安新区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根据《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陕西省租赁型保障房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延安市市本级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分配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要求,坚持“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的工作机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特殊困难家庭优先的运行原则,加快改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居住条件。

优先保障原则:优先保障分配范围内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等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

二、房屋面积

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为55㎡-129㎡(具体面积以市房产测绘所测绘面积为准)。

三、分配范围

保障范围为新区规划管控区内,重点为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含新就业创业大学生、青年教师、青年医生)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四、准入条件及申请资料

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分为“政府产权”和“共有产权”两种类型;“共有产权”住房按照国家和个人出资份额确定产权比例。

(一)“共有产权”公租房准入条件

(1)收入标准:城镇居民家庭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98万元;(2)住房标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2.5㎡;

(3)财产标准:

①车辆价格:家庭拥有的机动车辆原车购置价不高于15万元;

②工商注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低于15万元。

(4)就业年限:在现就业单位(企业)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原则上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政府产权”公租房准入条件

(1)收入标准:城镇居民家庭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98万元;

(2)住房标准:在就业所在地无住房(新区和宝塔区城区范围内);

(3)财产标准:

①车辆价格:家庭拥有的机动车辆原车购置价不高于15万元;

②工商注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低于15万元。

(4)就业年限:在现就业单位(企业)工作年限满半年以上,原则上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政府产权公租房租赁年限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5年,租赁费用可按年缴纳。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提前3个月按照程序提出申请。对复审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且未发生违约的签订续租合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续租,按程序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资料

1.个人申请表(需明确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住房情况、资产情况);

2.延安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3.申请人身份证、婚姻证明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4.申请人所在单位银行工资流水,工资需按月发放;提供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如申请人上报资料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上报市保障中心记入保障房分配管理黑名单。

六、审批程序

采取“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的办法,由用人单位进行初审;新区各社区负责受理公租房申请,街道办事处进行复审;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准的程序进行。

1、初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初审,重点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就业收入、住房、财产等,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经公示合格的申请人,用人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复审单位复审。

2、复审:新区各社区负责受理公租房申请,街道办事处进行复审,重点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就业收入、住房、财产等,对复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公示合格的申请人报核准单位核准。

3、核准:新区租赁型保障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予以核准,公示期限为3日。

初审、复审、核准公示须在单位驻地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并在政府官网、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七、申请、分配办法及价格

(一)申请渠道。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在微信小程序“陕西省保障房申请”按照提示进行申请。微信搜索“陕西省保障房申请”或扫描下列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点击“微·申请”,或直接扫描小程序码。

进入申请页面,点击公租房申请注册并登录。

选择申请区域的行政区划,选择延安新区管委会,点击“下一步”。

阅读申请须知,勾选承诺,点击“下一步”,填写基本信息→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填写住房信息→填写资产信息➝上传相关资料(个人申请表、审核表、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完成后提交。

(二)分配办法

1、“共有产权”公租房:(1)分配范围为陕西保障房申请平台轮候库人员,对进入分配范围的申请家庭通过摇号方式先确定有效房源顺序号(在保障房源不足的情况下,通过摇号方式未摇出有效房源顺序号的,暂不进行保障),再次摇号确定房号。人房对应后发放配售通知单并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手续。(2)按照整体配售的办法进行分配,新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住房困难情况,统一进行申请,结合新区房源库存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后,交由相关单位进行分配。

2、“政府产权”公租房:按照陕西保障房申请平台报名先后顺序,最终依次审核确定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列为待保障对象,按平台报名次序进入轮候状态。公租房按批进行保障,根据每批公租房房源情况确定保障人数,按照轮候顺序进行集中选房,选房结果签订选房确认单。若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小于房源套数时,按照拟保障对象的数量划拨房源进行第一轮分配,剩余房源进行二次分配。

)分配价格

1、“共有产权”住房价格:4200元/㎡,交纳大修基金等有关规定费用,每套扣除中省市补助资金,实行楼层差价,按照一房一价原则出售部分产权。

2、“政府产权”住房租金标准:50㎡以内的面积按6元/㎡.月出租,超出50㎡的面积按17元/㎡.月出租。

(四)交款方式及产权

1、共有产权公租房:“三审三公示”后,先行缴纳购房款10万元,再进行房屋分配,房源确定后,在延安市非税系统一次性缴清剩余房款后,办理入住手续,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中注明政府和个人产权比例,房屋产权为购房人与新区管委会共同所有。

2、政府产权公租房:在“三审三公示”后,申请家庭领取租赁确认单后,在指定银行缴纳3000元押金,在延安市非税系统缴纳房屋租赁费,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物业费后,办理入住手续。房屋产权为新区管委会所有。

八、管理和退出机制

(一)使用管理

为有效杜绝出售、转让、转借、转租、商用等违规行为,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1、公租房水、电、气、暖、物业和车位租赁等实行实名制交费,交费时需持户主身份证原件;

2、制定《延安新区公租房巡查制度》,定期入户开展资格复审(每年至少一次),核查公租房居住情况,申请人与居住人是否一致;

3、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使用公租房的家庭依规查处,记入诚信档案,无偿收回公租房,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

(二)退出管理

新区管委会对租赁型保障房坚持每年审查一次,对存在以下问题的家庭取消资格,并收回公租房:

1、保障对象未按照《购房(租赁)协议》约定及物业公司确定的金额、期限和方式缴纳购房款、租赁费、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大修基金等费用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保障房出售、转让、转借、出租或用作商业且拒不整改的;

3、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租房内居住的;

4、“共有产权”公租房配售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状况超出保障范围或自愿退出公租房的,一次性退还购房款及装修费用(不计利息,聘请专业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费用按照不超过700元/㎡计取),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由新区管委会另行分配。

5、申请家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分配方案及结果的,取消分配资格;

6、公租房退出管理时,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须负责修复或赔偿;

7、本方案未规定事宜按照中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九、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范畴,成立由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负责的工作专班,城建局牵头,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健全运行机制,认真做好公租房分配各项工作,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是严把审核关口。坚持“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的分配机制,按照“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审核单位要严格把好“初审、复审、核准”三道关口,及时公示审核结果。设立举报电话【0911-2162829(市保障中心)、0911-8801731(新区城建局)、0911-8801767(新区纪检监察室)】,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如在资料上报和审核过程中出现“优亲厚友、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现象,新区纪工委、监察室将严肃查处问责。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张榜公示、印发文件、网络公布等宣传方式将保障对象准入条件、工作方案等向社会公开,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符合保障条件的群众积极参与申报。

四是搞好后续工作严格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运营有关规定,加强入住后管理,规范公租房资产管理,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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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延安新区管委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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