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民航人建议您别带或别用充电宝!

文摘   2024-10-21 21:32   广东  

10月20日下午,上海虹桥机场T2航站楼,一进港航班下客时廊桥内突然起火,疑似充电宝自燃。幸运的是,充电宝没有在空中的客舱发生这样的情况,那后果不堪设想。毕竟,在刚刚过去的10月18号,深航的一架飞机就因为客舱出现烟雾,最后返航,落地后紧急撤离,疏散旅客。火情是飞行安全核心风险之一!


那充电宝为什么会自燃?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1.  劣质产品:不合格的电芯和电路板都有可能引发自燃甚至爆炸。正规上市的充电宝必须取得3C强制认证,并标注在产品上。

2.  过充:充电宝如果长时间充电,可能会处于过度充电的状态,易发生电路故障,进而爆炸。

3.  过热:充电时,如果将充电宝放在不利于散热的环境,或置于高温区域,都有可能引发自燃爆炸。充电宝应存放在温度适中、干燥的地方,防止暴晒,其最佳使用温度是0~40℃。

4.  受潮、挤压碰撞、破损:这些情况都可能引起充电宝起火。

5.  使用年限超限:充电宝作为消耗品,超过可循环使用年限的话,其内部电池可能会出现异常。

国家最新规范出台,要求充电宝需要通过CCC认证,以确保其安全性。我们在购买充电宝时,一定要购买CCC认证的产品!



旅客带充电宝上存在一定的风险!根据民航局的规定,旅客在乘机时携带充电宝是有明确限制的。充电宝被视为备用锂电池,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2.  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3.  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的,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4.  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5.  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如果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换算:

(1)如果已知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Wh = V x Ah。

(2)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再乘以电压得到Wh。

例如,一个标称电压是4.5V,标称容量为7600mAh的充电宝,其额定能量为:7600mAh ÷ 1000 = 7.6Ah,4.5V × 7.6Ah = 34.2Wh。那这块充电宝,旅客能带吗?需要旅客批准吗?答案请参考充电宝携带规定第3条。


关于充电宝!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能不带上飞机就不要带上飞机!最好别用!多家航司已经要求机组成员严禁携带充电宝执勤,为这种做法点赞!


虽然对于旅客携带充电宝没有禁止。但如果你实在要带上飞机,请你进入飞机的前一刻就关闭电源,在离开飞机之前,整个飞行过程中,都千万不要使用,千万不要使用,千万不要使用!同时,充电宝一定要妥善安放好!不要与其他电子设备放在一起!也不要挤压,碰撞!避免自燃!


乘坐飞机,民航人建议您别带,最好别用充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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