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杀销售"猫狗肉"违法吗?各地市监部门答复汇总

文摘   2024-11-10 08:31   湖南  

市场公然违法贩卖猫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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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水*市场,地址长沙县万家丽北路*号。市场每天都有一车狗猫拖来待杀。农业部已明确规定猫,犬,貂,是非食用动物!非食用动物没有屠宰检疫规程!有几个摊位店铺,其中一个叫兵*批发!
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办理,将未病死动物移交救助基地!
官方回复  (中共长沙县委办公室)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长沙县水渡河市场公然违法贩卖猫狗肉的问题,经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湘龙街道生态环境办和长沙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该门店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农副产品、鲜肉、冷却肉销售;农产品配送,鲜肉、冷却肉配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现场未发现猫狗屠宰行为,暂未发现有猫狗肉销售。另,水渡河市场已取得环评证,市场内商铺均办理了营业执照,市场内贩狗商铺均能提供进货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长沙市定点屠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均未规定禁止销售、屠宰犬类的相关条款,按照“法无规定即自由”实行,暂无法对屠狗、卖狗等行为进行处置。

后期,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加强巡查和执法力度,一经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湘龙市监所(电话:0731-85477330)、长沙县湘龙街道生态环境办(电话:0731-86911282)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监督和理解!

中共长沙县委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

投诉:狗肉无检疫证,核实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有狗肉经营范围

留言


举报羊亭大集附近“老***鲜肉批发”,羊头卖狗肉,有人拍到祝频照片。1狗肉没有检疫证书,来源不明。2.店家经营许可里包含狗肉吗。要求有关部门立刻查证,为市民的食品安全负责!


官方回复(山东留言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投诉后,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您反映的商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现场未发现有狗肉出售,也未发现犬类屠宰。工作人员调取网上相关的视频图片,仅能看到犬类被关在笼子中的视频,此不能作为屠宰的直接证据。现场检查商家营业执照有效,经营手续齐全合规,不存在超范围经营的问题,所售肉类索证索票、两证齐全,未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针对犬类屠宰及狗肉检验检疫问题,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72号)中“肉类产品市场准入要求,1.销售畜禽产品,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要求,依法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农业部门尚未出台检疫规程,无法出具检疫证明的除外。3.各地对肉类产品市场准入有具体规定的,按照各地规定执行”。经查,国家未制定关于狗肉的定点屠宰规程和检验检疫的相关标准。没有将狗肉列入强制性检验检疫目录,狗肉无须出具检验检疫合格证,暂无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出售和食用狗肉。因商家未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法认定商家存在违法经营行为。
若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电话:0631-5320315进行咨询和反馈,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和解决有关问题。我们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建议严查锦州市各个狗肉馆肉品来源
留言
我想咨询锦州市的各个狗肉馆狗肉来源是什么?是否经过检疫?是否符合食品安全?锦州有狗肉饲养基地吗?地图上搜索“狗肉”,能看到锦州有很多狗肉馆,希望严查狗肉来源。
官方答复(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人民网“领导留言板”-锦州市领导版块的关注。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按有关规定,将您的诉求留言转交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犬类屠宰许可和监管问题的复函》(食安办函〔2015〕25号)明确:“目前,我国尚不具备出台犬类屠宰检验检疫规程的条件”“鉴于食用狗肉问题复杂,不宜从国家层面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建议地方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以地方法规或规章的形式明确狗肉食用的相关问题”。《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人工饲养的猪、牛、羊、鸡的屠宰及监督管理”。第三条:“畜禽屠宰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规定范围以外鸭、鹅、食用犬等畜禽的定点屠宰,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规定”。目前,我省尚未出台相关规程,市场监管部门无明确的法规依据确定其行为违法。
如您对上述答复存在疑问,可继续在人民网留言,或向锦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电话:0416-12345)表达诉求。 感谢您的支持与信任!

贩卖猫狗、猫狗非法屠宰等问题  答复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志愿者就犬猫肉销售非法行为提出的诉求
近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志愿者就犬猫肉销售非法行为提出的诉求,全文如下:
市市监局行政审批处回复:2024年11月7日致电服务对象手机,已告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包括家养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3种,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犬、猫不在目录范围。畜禽肉等应经兽医卫生检验检疫并有合格证明。国家没有制定犬、猫屠宰检疫规程。犬、猫是《食品安全法》上的非食品原料。

来源:局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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