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评论】把好“四关” 推动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掷地有声”

政务   2024-12-25 17:22   江苏  

审议意见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前期调研和充分审议的成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智慧结晶,能否做好审议意见贯彻落实这“后半篇文章”,直接影响人大监督工作成效。但当前各级人大或多或少存在着审议意见质量不够高、办理不够认真、督办不够动真碰硬等问题,笔者拟从把好审议意见质量、交办、督办、评价“四关”,探讨提升审议意见贯彻落实质效的路径。

把好审议意见质量关。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要围绕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并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形成条理清晰、问题准确、分析深刻、建议务实的调研报告。会中要切实保证审议发言时间,可以安排重点发言、专家发言、代表询问等多样的审议发言形式,从小口切入、往深处剖析,把议题议全、议深、议透。审议意见起草时,要按照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标准,对审议发言如实进行认真整理归纳。要建立问题清单制度,通过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让被监督对象明晰做什么、怎么做、有什么要求、有什么量化标准、期望解决什么问题,进一步提高审议意见的可操作性。

把好审议意见交办关。要切实将审议意见的交办方式由“文来文往”转变为“人来人往”,由人大有关工委与承办单位负责同志面对面交办,重要的审议意见可以专题召开交办会,由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或者分管负责同志交办,面对面沟通协调,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切实提高承办单位的重视程度。交办时要明确办理时限以及各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如1个月提交办理方案、每月及时汇报办理进展、5个月提交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等,并向承办单位说明审议意见不能按时贯彻落实到位的责任追究,强化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严肃性。

把好审议意见督办关。要综合运用听取阶段性办理情况汇报、实地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多种手段及时跟进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督促办理部门条目式分解列项、清单式落细落实审议意见。要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在承办部门定期汇报办理进展的基础上,人大主动了解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必要时召开会议调度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要创新督办形式,例如可以发挥人大代表力量,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实地调研、走访座谈等,对审议意见办理效果进行“阅卷打分”;也可以借助监察、审计等专业力量,联动开展跟踪监督,通过连续抓、反复抓,使审议意见真正落地落实。

把好审议意见评价关。要认真组织审议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对于重要的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可以在常委会上以PPT或短视频形式呈现整改成效,让常委会组成人员有更加直观感受。要适时组织开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对测评结果未达满意等级的事项,督促承办单位限期重新研究办理,并根据办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二次审议”“二次测评”,形成“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的监督闭环,确保督出压力、督出辣味、督出实效。要强化结果运用,及时向同级党委及组织、纪检等部门反馈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考核承办单位履职情况的参考标准之一,让人大监督真正做到“掷地有声”。

供稿:高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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