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人大选举和任命‘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将当选高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以来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2024年11月27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孙达妮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现场接受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同时报告的还有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彬。近年来,泰州市高港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对人大选举干部闭环监督,取得显著成效。
完善制度
实现任后监督“全覆盖”
“人大任命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我区2015年就已实施。2024年,探索开展人大选举人员监督,是确保人大选举人员依法履职、为民服务的重要保障,也体现了‘一府一委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精神。”高港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志斌在向常委会组成人员说明《区人大选举和任命‘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办法(草案)》起草情况时表示。
2015年5月,高港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办法》,规范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工作。2022年12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出台《关于区人大任命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办法》,对任命人员监督固化为制度安排。2015年以来,已有30多名政府部门组成人员、30多名“两院”领导人员以及审判员、检察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满意度测评,促进了被任命人员认真履职尽责,确保他们的为符合法律法规和人民的期望。
对人大选举人员如何监督?高港区人大常委会一直在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刚刚制定出台的《关于人大选举和任命“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定工作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区人大选举和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都要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实现了“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对象的“全覆盖”。实施办法同时对报告履职情况的原则、组织、内容、形式、步骤、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做好任后监督这个“后半篇文章”提供了制度支撑。
现场询问
做细任后监督“新探索”
“做好做足‘土特产’文章,强化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创新链‘四链协同’,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请问在这方面都有哪些具体举措?取得了什么进展?还存在什么问题或不足?” 孙达妮报告履职情况后,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何长鑫随即举手询问。
孙达妮起身应答:“乡村振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乡村产业,更是需要全区协同推进的一个重大课题。作为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分管负责人,针对农业产业链式发展的问题,我简要汇报一下我区‘1+2+N’的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相关推进情况……”
“当前,国家正在加快推进分级诊疗,推动将更加优质的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机构。请问,我区在加快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还有哪些具体举措?” “‘两高’融合后,高新检察院上划泰州管理,目前高港检察院是‘两高’法定的检察机关,请问高港检察院履职面临最大困难是什么?”“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代表建议是履职的重要方式;作为检察长,检察建议是检察监督的有效途径。请问你如何做好两个建议的统筹协调?”戴曙光、张平、许良兵等委员先后就报告中未涉及到或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询问,孙达妮、吴文彬分别结合各自分管工作一一回应。
“本次会议采取‘听取报告+联组询问’的方式进行,先由报告人报告履职情况,然后由常委会委员提问。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各位组成人员在会前通过‘数字人大’系统认真研读2名人大选举人员的履职情况报告,并结合各自工作开展‘微调研’,把对‘人’和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了起来,有力提升了监督实效。”高港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立网表示。
跟踪问效
强化任后监督“全过程”
“现在宣布测评结果:孙达妮得满意票26票,基本满意票0票,不满意票0票,弃权票0票,满意率100%,测评结果为满意。吴文彬得满意票26票,基本满意票0票,不满意票0票,弃权票0票,满意率100%,测评结果为满意。” 高港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现场对孙达妮、吴文彬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我是2022年1月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的检察长,任职已近三年。虽然我列席了历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但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还是第一次,心里既紧张又激动。尽管测评结果还不错,但对我来说更是一种鞭策。我将以此次报告履职情况为契机,主动把贯彻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结合起来,通过任务项目化、清单化,把人大监督落实到具体的检察工作中。”会后,吴文彬坦言。
落实整改是任后监督的关键。常委会会议结束后,相关专工委根据审议发言情况和会前调研报告,整理审议意见,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力求客观准确反映个人履职情况,连同测评结果一并反馈报告对象。
“我将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对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建议意见及交办事项等,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坚持一线督办、跟踪落实、按期办结。”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孙达妮等2名选举人员将在收到审议意见的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相关专工委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履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测评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向区委报告,形成任后监督闭环。
供稿:泰州市高港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