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如东县人大常委会与如东县委政法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人大司法监督与政法委执法监督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实现了“1+1>2”的监督实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执法司法环境。
以资源共享凝聚监督合力。衔接机制出台后,县人大常委会和县委政法委定期交流会商,明确在内容交叉的监督事项中开展联合监督,实现同频共振。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从县委政法委案件质量评查专家库中抽调专家骨干参与案件评审,并共同派员对评议对象进行考察测评。县委政法委在组织政法队伍纪律作风督查过程中,每次均邀请10名以上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参加督查,进一步扩大了监督的广度。县人大常委会与县委政法委联合召开丰利法庭重点建议办理督办会,并形成专项督办报告,有效保障丰利法庭建设项目按序时推进。
以职能融合挖掘监督深度。对于涉及司法工作的案件,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县委政法委通过个案调查、会商会办、调解听证等多种手段,合力推动一批案件的攻坚化解,促进案结事了。率先建立人大代表参与诉源治理工作站,常态化开展市县两级专业人大代表驻站协助办案工作。深化“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先后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参与听证100余人次,召开庭审评判会6次。
以协同配合提升工作质效。在年初制定监督计划时,县人大常委会与县委政法委分别梳理各自监督内容,并将相近监督项目进行整合,对重复事项实行“一次监督”。县委政法委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将人大履职评议人员所办案件纳入评查范围,有效缩减“两院”接受案件评查频次。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司法部门专项工作报告时,提前向县委政法委通报,与其专项监督相结合。县委政法委也将日常监督内容融入到县人大部门评议工作中,为人大规范评议、科学评议、高效评议提供了坚实保障。
以跟踪问效推动整改落实。建立监督信息资源共享互通机制,县人大常委会与县委政法委在拟订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过程中,均相互征求意见,对组织动员、听取汇报、开展谈话、反馈意见、接受举报等工作一体落实、一体推进。对联合开展监督形成的调研报告、审议意见、问题清单等,县人大常委会和县委政法委做到联动跟踪、持续督办,形成监督闭环,确保交办问题整改到位。县人大常委会和县委政法委联合对县公安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行监督,形成《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公安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对问题清单一一列明整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