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异乡人这个词,并不因为我对于现居的东京不认同,也不因为热爱我的故乡北京,而是因为异乡人这个词能够令我清醒,能够使我反思社会规训的挤压与“强迫”。面对种种无形的枷锁,异乡人这个身份给了我自由的权利和做自己的余地。为什么这么说呢?这一切自然来自于东京见闻,让我以男性发型为例,说明一下什么是难以察觉的社会规训以及异乡人的自由。
日本男性的发型,长发较多,像中国这样的寸头,往往是岁数大的人或者是体育生的专属。而我自始至终都没有接受这种日本社会的“流行风潮”,显然是受了中国自小教育的影响。审美是私人的,但也是公共的,更是一种权力的结果。在任何社会中,男性审美都是受到规训的,具体到中日两国,国情不同,因此也就生出了不同的发型审美。甚至再将目光放到明朝灭亡和清朝灭亡之际,发生了两次重要的发型变革。关于男性的发型应该是什么,什么是“天然”,什么是“理所当然”,其实并非人们想当然地认为的那样是真的“自然而然”,不管是剃发留辫子还是剪辫子,其实都是权力更迭的结果。只是随着年月的流逝,生活在某一固定社会中人们就意识不到发型并非天然这件事情了,就好像清朝中叶的男人很难意识到小小辫子上曾经流过的鲜血,又好像当今全球化社会中的男人也很难察觉到自己的发型和民族原本的“天然”之间已经是“风马牛不相及”了。中国汉族的传统是长发,发髻样式繁多。而日本大和族的比较具代表性的发型“月代头”就是中间剃掉,虽然酷似“地中海”但也是一时的风尚。而如今,只能说一句“俱往矣”,都成了历史中的琐屑尘埃。
而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发型的变化固然没有王朝更迭那么激烈,但是其背后的原理应当是一致的,即审美受制于权力。只不过当代社会中,权力的变化不很激烈,甚至是隐形的。所谓时尚界,或者所谓潮流,当我们追本溯源话语权来自于谁时,不难发现被称为时尚之都的巴黎并不因为真的时尚才成为时尚之都,而是因为在西方主导的全球化体系中,占据了引领时尚风潮的位置,换言之,西方霸权之下,巴黎负责潮流文化输出工作。什么样的模特受欢迎,什么样的流行趋势吃香,看似是私人的审美问题,实则完全是西方话语权之下的把戏。甚至,我们的审美,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西方权力的塑造。
什么是美,什么是丑,欧洲人应该如何才是美,亚洲人应该如何才是美,这是由谁决定的呢?话语权似乎并不在我们自己手里,美国佬通过好莱坞等电影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拿捏了我们。美国文化塑造了一种“受欢迎“的亚裔形象,但实际上他们的长相与亚洲本土大相径庭,甚至会被一些中国人认为是”丑“。那么为什么会觉得那些亚裔丑呢?他们真的丑吗?其实还是可以用权力的理论来解释,中国人现在偏好的人其实更多是洋气的,看字面意思就知道,更有西洋气息的,更有欧洲人特征的,肤白即是貌美,大眼睛即是灵动,身材高大即是帅气。同时又不免受到美国支配下日韩一度流行的”白幼瘦“审美之影响。因此,中国民间审美的形成是极其复杂的,受到了很多力的影响,仅凭我这三言两语是不能说清楚的,并且这种思考框架也并非我的原创。
不得不承认,这一想法的形成深受福柯的影响。有论者指出福柯关于“真理体制”的论述,本质上“都不是要证明某种真理体制的正误,或者他是否具有合法性,更不是指斥真理或者理性不过是某种欺骗人们的幻觉”,福柯真正在做的是“向我们揭示这些真理体制得以建立的各种社会条件,特别是各种实践过程,破除人们对这些真理体制的想当然的态度”,而其目的在于让我们“能够更加清醒和具有批判性的态度来对待知识和真理”。
审美就是一门学问,美学固然有自己独特的研究课题与使命在,但它中就是一种知识,而知识是权力斗争的结果。君不见秦始皇焚书坑儒,又不见汉武帝罢黜百家,什么样的学问是“有价值的”,是由当权者决定的,什么样的书应该被留下也是当权者决定的。固然有藏之名山,传之后世的经典禁书,是人民用脚投票的结果,但这也是民众权力的体现。毕竟权力不唯一也不绝对集中。有掌握权力的核心人,就有被权力支配的边缘人。民众有时候占据核心地位,有的时候却仅仅是边缘人而已。
显然,这样的权力学说也与福柯本人边缘人的经历相关联,在1960年代的法国,或者说欧美,作为一名同性恋者的福柯显然是当时欧美社会中的边缘人。然而正是这一边缘人身份让他敏锐地感受到了无处不在的权力支配与不平等。不仅仅是异性恋与同性恋,男性与女性之间也存在这种权力关系。反映在女性研究中,女权主义的先驱自身多为女性也就显得十分自然了。大多数情况下,几乎只有边缘人才能察觉到“痛苦”与不公。在某种程度,国家不幸诗家幸这种说法也可以用在学术研究上。不幸才能察觉到问题的所在,才能解决问题,在顺风顺水的境遇之下,没有任何苦闷烦恼的学者,想来是做不出什么大成就的。
但同时,边缘人的身份也给了人一种自由,一种意识到目前施加在自身之上的种种规训并非是“纯天然”的,并非是“与生俱来神圣不可侵犯的”,与之相反,不过是后天人为权力的塑造。这种规训接受与拒绝全凭个人的选择。这样的规训无处不在,从升官发财到娶妻生子,从美丑好恶到是非功过,几乎都是特定社会经历的历史实践之结果,同时也在孕育着新的规训。循规蹈矩也许可以避免惩罚,但是拒绝规训也未见得必然遭到惩罚,当然这是有条件的,这个时候就要请异乡人登场了。
在一个自小到大生活的闭塞环境里,如果违背了大家都遵守的规训,那么可能会带来十分严厉的惩罚。比如说一个小山村,所有女人都要裹脚,而一个姑娘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勇气,拒绝了这一行为,最终她被赶出了村落,放逐到了荒郊。但是她运气很好,没有饿死,靠着沿路的野果果腹,走了很远很远,发现了一条从未有人发现过的道路,来到了一个全新的村落。在那里人人都是放足而生,于是她就好好休整了一番,又继续出发,她觉得她要看更多的世界,研究研究缠足的问题。后来,她又造访了很多地方,有些地方缠足,有些地方天足,但是她都得到了很好的礼遇,人们觉得她从远方来,是一个异乡人,应该受到特别的招待,不必拘泥于当地的风俗。于是这位姑娘因为异乡人的身份,规避了当地风俗的制约,拒绝规训的同时也免去了惩罚。这样的异乡人情节,虽然有入乡随俗的习惯相互制约,但依旧在角逐中占了上风,人们不会苛责异乡人,虽然代价是异乡人永远是异乡人,不可完全融入当地,但这真的能称之为代价吗?我们想当然地认为应该入乡随俗,应该遵循江湖规矩,却从未质疑过江湖规矩的正当性。但是异乡人不同,既然不是江湖人那么不按江湖规矩办事也无可厚非。
这就是异乡人的特点,因此,异乡人是自由的,也是快乐的,甚至可以称之为逍遥。但是异乡人一旦回归故里,会发生什么呢?不禁让我想到一本书,法国社会学家埃里蓬的《回归故里》。他出生在小镇,长居于巴黎,等到父亲去世回归故里的时候,他有了许多的反思,故里的日子,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他并不快乐,他已经离开那里太久了,他的阶级也实现了“飞升”,他所遵循的规训与故里那乡下人的规训大相径庭,他能感受到的是不适以及对自己的过去之羞耻。我不知道这是近代化的产物还是欧美文化的结果,在中国的文化传统里,这样的思想恐怕是少见的,至少不会如此摆在明面上谈论。脑子里立刻想到的是贺知章的名句“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这反映的是久在异乡的人荣归故里后的一种怅然。但是他坚持多年的“乡音未改”则是对故乡以及所属集团或者阶级的认可。埃里蓬想来应该早就改掉了属于“底层民众”的口音,他回归故里自然不会有如此的困惑,相反,没有人认识他对他来说才是一种“解脱”,意味着他与不堪的过去彻底地分手。
而中国人对于故乡,总是抱着一种温情,甚至是安土重迁,不愿意背井离乡。意气风发的王维也要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感慨遍插茱萸少一人。飘逸不群的李白也要“低头思故乡”。更遑论杜甫这样经历国破家亡的诗人,吟咏着“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中国人骨子里对于故乡的执念,催生出了无数浪漫的诗篇,但也将人牢牢地束缚在了乡土之上,寸步难行。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日难,这就是一种普遍的思维。如果说在古代,在统治者的户籍限制令之下,这是可以理解的,那么在当今时代,高速城市化的今天,如果还秉持产生于农业社会之中、来自于封建王朝之内的乡土思想,还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只能说是一种缺乏反思的惯性思维的体现,归根结底在于惰性思维,蒙昧不学且懒于思考。
在当今时代,我们既可以满足于一种坐井观天的想象,“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也可以寄情山川“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更可以有宏图大志“龙灯花鼓夜,长剑走天涯”。种种选择,无可无不可。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意识到“理所应当”其实并非“理当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