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户外地的收费与封禁,谁说了算?

乐活   2024-10-23 19:01   中国香港  



一纸通知,或更新收费,或禁止入内。在从野生小众走向明星行业的路上,国内户外地的管理话题不止一次引发热议。


9月初,哈巴村民委员会发布了一则通告,宣布自2024年9月10日起,将向在哈巴村范围内从事户外活动的人员收取村集体经济费用,标准为每人187.6元。


不过仅十天后,哈巴村委会就暂缓收取了这笔费用,理由是其认为目前哈巴雪山生态旅游活动处于前期规范阶段,诸多手续并不完善。


朝令夕改之下,有关坐拥稀缺自然资源的户外网红地该如何管理在社交平台再度引发诸多讨论。


无独有偶,今年8月,梅里北坡同样以一则管理公告出圈。据公告,梅里北坡自2024年9月1日秋季高峰期开始,不再接待无本村向导陪同的重装散客。重装徒步的散客须由梅里北坡旅游合作社按人数强制配比向导(重装散客向导配比为4:1)。


此外,该公告也特别表示,未与梅里北坡旅游合作社签定旅游安全责任书而从西藏地界翻越滇藏垭口进入梅里北坡徒步的游客须每人缴纳500元的管理费和生态维护费。


类似通知不是个例,每逢出行旺季,我们总能听到或遇到各种限制攀登徒步、加收费用的消息。走向户外的人越来越多,基于此,我们不妨借上述两个事件捋一捋,看看一纸禁令背后到底存在哪些可以探究的法律问题,以及谁又具备坐地收费的合法性。


撰文|法与岩

编辑|朱鹏

设计|Manny

图文来源 |(除特殊标注外)法与岩提供


· 本文为「户外探险OUTDOOR」原创内容 ·




在这类通知通告中,大多夹杂着行政审批、许可证、生态维护、安全责任、遵守规定等“大词”。加上文末鲜明的红色大章,不少户外爱好者虽会在心里对这样的做法犯嘀咕,但多数人还是会对其中的规定照单全收。


那么,充斥正确大词和加盖红章的公告是不是就真的没有任何探讨的余地呢?


在梅里北坡的公告中,落款署名的“德钦县梅里北坡乡村旅游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很多人来说或许就是一类不太熟悉的组织。它究竟是不是一级政府单位?它又是否有权制定收费或禁行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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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修订于201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开展“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


简单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是一种类似于公司的经济组织,当地村民可以自主发起,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就能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公开信息显示,德钦县梅里北坡乡村旅游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由40名村民共同出资,每人认缴出资10万元,成立于2020年9月,经营范围包含家畜养殖及销售、林果种植及销售、乡村旅游服务等。


图片来源/网络平台截图。


因此,发布梅里北坡收费通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是任何政府单位。在法律主体上,它与徒步穿越梅里北坡的户外爱好者是平等的地位。除非该合作社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授权或者与户外爱好者订立合同,否则无任何权利单方收取费用或限制通行。


▲ 今年国庆期间,徒步爱好者在梅里北坡。图片来源/大锤


那么,向户外爱好者们收取村集体经济费用的哈巴村委会具备发文收费的合法性吗?


哈巴村委会宣布将征收村集体经济费用的通知。


根据我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因此,村委会也只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政府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样,如果村委会想要发文限制户外爱好者通行或收取额外费用,需要其有法律的授权或者与登山爱好者订立合同,否则其行为不具备合法性。


就在这则收费通知发布10天后,哈巴村委会又主动发文暂停了收费决定,理由为“近期接到诸多关于收取该笔集体经济的投诉”。


据悉,投诉游客均表示俱乐部已收取该笔费用,但市国投公司仅收到6人的缴费。根据哈巴村委会宣布暂停收费的通知,单是9月10日至9月20日,报备上山的游客人数就超过5000人,按每人187.6元估算,该笔金额逼近100万元。


由此可知,各地俱乐部、户外公司接客并收费后没有上缴市国投,但发布收费通告的主体选择的只是暂停收费,并表示不承担任何责任,其真实的法律地位可见一斑。


哈巴村委会宣布暂停收费的通知。


国庆黄金周刚结束,明星户外地云南哈巴雪山方面便宣布从10月20日起再度封山,解封时间待定。而据森林迪庆官方公众号(注:认证主体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林业局,哈巴雪山地处迪庆州境内)今年初以来发布的推文,截至发稿,其已经推送了7篇有关哈巴雪山的通知,涉及封禁、解封、规范等主题。


不论是封禁还是收费,从法律原理上说,其合法理由只可能从两个源头产生,即“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


首先,合同的约定,可以体现为户外爱好者向景区购买门票,向村民支付费用租赁马匹,或者交费参加登山俱乐部活动。其中需要注意,由于欺诈、胁迫或趁人之危而产生的合同关系无效或可以被撤销,支付的款项应当依法返还。


其中,关于景区门票的价格也有相应法律规定,即禁止肆意涨价、漫天要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拟收费或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取消收费。


但国内景区乱收费现象层出不穷,堪称顽疾。今年9月,云南泸沽湖景区在省道上设卡收取门票费的现象引发媒体关注。收过路费的案例也并非泸沽湖的特色。此前山西五台山景区也曾被曝出车辆过省道需买门票。


而此次引发热议的梅里雪山景区,此前也曾在国道旁修起围墙。游客路过必须购票,才能进入观景台欣赏自然景观。


除了收费,近两年全国各大热门户外地都多少有过封闭管理的操作。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因为各类户外事故随着户外热度的攀登也逐渐增多。对户外爱好者而言,除了关心眼前合法性存疑的各类通知,那些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同样值得关注和理解,否则轻则行程被毁,重则惨遭罚款、锒铛入狱。


归纳起来,禁止户外活动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今年9月,国家公园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针对国家公园专门立法。据草案,国家公园建设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实行最严格的保护。这预示着很多耳熟能详的户外网红地将面临强监管。


近些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被推至高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轻者罚款,重则坐牢。例如2021年,16人私自穿越小五台山自然保护区,每人就被罚5000元。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类。其中,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核心区外围可以划定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缓冲区外围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登山穿越等旅游活动。


除了自然保护区外,自然遗迹、地质遗迹、自然遗产的保护范围也会划定不少禁入之地。如果盲目硬上,即使是景区景点,也有可能引来牢狱之灾。前车之鉴就是偷登江西上饶三清山景区巨蟒峰一案。


2017年12月,一户外爱好者在广东珠海凤凰山塘抱石水库尾附近一山腰平地处搭建帐篷宿营及生火煮面,因未及时熄灭余烬,火星在山风作用下余烬复燃并引燃山林,以致过火林地面积达77公顷。最终,其因失火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471万余元。


《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监督,否则不得进入山林。在实践中,各地政府往往会发布“封山禁火令”,明确封山时间、封山区域,禁止各类登山穿越活动。


哈巴雪山。图片来源/小姚


1991年,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前身)颁布了《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开启了国内高海拔攀登管制的先河。其中规定攀登西藏地区5000米以上山峰和其他地区3500米以上山峰先要取得审批,否者禁止攀登。这一标准也延续至今。1997年,国家体委又颁布了《国内登山管理办法》,基本延续了西藏5000米/5500米、其他地区3500米以上山峰攀登的审批制度。


在此基础上,一些山峰资源丰富的地区,如西藏、青海、四川等,纷纷制定相应的管制措施。随着登山参与人群的不断扩充,针对偷登山峰的处罚也愈发严厉。


2023年,新修订的《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将“未经批准开展登山活动”的处罚标准由原来的统一罚款5千元至3万元,改为双罚制,并大幅增加罚款金额——对个人罚款5千元至5万元,对单位(如登山俱乐部)罚款10万元至100万元。情节严重的,将在一年至五年内被禁止在西藏组织或者参与登山活动。


除了全国性的与登山徒步相关的管制外,各地方还有大量的配套法规、地方法规约束,登山户外爱好者稍不注意,也会被“暴击”。


例如,在阳朔地区——国内对户外攀岩活动最宽容的区域,也存在很多封禁之地。2021年12月,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位于阳朔县的九马画山有人进行攀岩活动。


《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规定,在漓江风景区内利用岩溶石山开展攀岩的,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否者禁止开展,并将受到处罚。


最终,当地管理委员会以攀岩者违反《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由,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了5万元罚款。


封禁往往是当地出于风险管控的整体性措施,户外爱好者大多只能接受,改走他地。但收费直接关联个人利益,如果明确某项收费不合理,户外爱好者又该如何维权?


为了几百元去法院打官司,费时费力费钱又闹心,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是维权的首选。投诉或许是一个相对便捷、高效的方案。


目前,为了促进当地经济、提升旅游体验,各地文旅部门越来越重视投诉处理。以上述两事件所在地云南省为例,在国庆节黄金周期间,官方权威信息发布平台“云南发布”就发出提示称,如遇旅游服务质量纠纷,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可及时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情况。同时,可以通过“游云南”App和小程序进行在线举报,由文旅综合执法监督局受理。


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不过行政投诉可能具有滞后性。在机制尚待完善的当下,用脚投票也是个体可以表达态度的决策,若能形成集体共识,或许也能以实际行动倒逼当地优化管理方法。


诚然,站在管理侧的视角,封禁是为了迅速管控潜在风险,再寻找优化方案;收费则是避免涸泽而渔的经济管理手段。不过管理模式除了是应对当下问题的方法论,更是一个地方会走向何处的指南针。


14年前,哈巴雪山登山大本营刚刚建设完,接待能力有限。


所以,除了封禁和收费,对于户外地的管理是否还有其他可以尝试的模式和路径,或许是值得行业中的各环节方在未来反复追问和思考的议题。


以收费为例。2002年国庆节,西湖开始取消门票,成为全国第一家不收门票的5A级景区。2010年,同为5A级景区的南京中山陵也宣布取消门票。武夷山主景区则在2024年1月1日到4月30日免门票的基础上,从2024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面向游客免门票。


未来,能否有越来越多的登山户外运动景区免费开放?门票经济模式不是唯一,景区也可以探索综合消费经济的转型之路。例如,今年有的景区取消门票收费,倒逼自身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多种体验维度,全方位提升旅游内涵。在经济放缓、消费降级的背景下,也许当地还能借此构筑一道独特的竞争护城河。


20年前的梅里雪山雨崩村只是未通公路的传统村落,商业户外尚未得到开发。


国外相对成熟的户外经验与模式也同样值得借鉴。阿尔卑斯地区每年都会吸引大量户外爱好者前往进行徒步、登山活动。以环勃朗峰徒步为例,这条跨越法、意、瑞三国的知名徒步路线也穿越了多国的自然保护区,但路线全程没有收费点。


此外,当发生户外事故时,当地救援力量的响应也非常迅捷,直升机直接搜救并转移是常见的做法,但这条路线也并不会因此而被封禁。


今天夏天,攀登者何川和搭档祁柯铭在阿尔卑斯地区攀登六大北壁。在完成马特洪峰后不久,当地就因天气原因关闭了北壁路线。“他们的关闭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闭,更像是一种行业建议,就是告诉你现在这个地方很危险,你非要去也可以,但可能就有生命危险。不过因为他们这种专业建议非常严肃,所以大家一般也就不会硬去。”何川告诉《户外探险》。


除了管理,环保也是国内外户外地对比的重点维度。在环勃朗峰徒步旺季时,沿途露营点不仅一床难求,甚至连搭帐篷的地皮都很紧张,但走在路上,垃圾才是稀客。


其实若论景色,国内西部大把线路都在欧洲知名线路之上,但户外的美好不仅限于风景本身,身处大自然的体验与经历也同样重要,这也是当下每一次热门户外地的管理办法变化都会引发热议的重要原因。


环勃朗峰徒步路线。



你在户外遇到过什么样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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