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最高法院在重新审查司法实践时,做出了一项至关重要的澄清:如果在保修期内购买的汽车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维修时间超过三十天,则可将汽车退还给卖方,卖方不仅有义务全额退还汽车价值,甚至有义务退还更多金额--以审判之日的估价金额为基础。
我们注意到,从所举的例子来看,法院几乎总是在维护买方(消费者)的权利。例如,有这样一个故事:车主在使用汽车的第四年(保修期内),因汽车出现各种缺陷和故障而频繁前往汽车维修站。这一年的总维修时间超过了三十天(法律规定 “在保修期内任何一年超过三十天”),这已经成为将汽车退还给卖方的理由。
在采取消除缺陷的措施后,如果在保修期内再次出现缺陷,也可作为退货的充分理由。
在当前汽车价格不断上涨的市场形势下,经销商发现自己在处理每一辆退还的汽车时都非常困难。因此,评论举例说,经销商将销售合同规定的所有款项退还给买方。但这笔钱不能用来购买新车。而在法院,为了保护买方的利益,现在通常会坚持 “按照法院判决日的估价金额 ”返还钱款。因此,在本例中,由于漫长的法庭程序,付款金额增加了数倍。
法院实践对经销商提出的另一个警告是:成为退车理由的不仅仅是技术复杂的影响车辆的安全和行驶能力的缺陷,即使只是座椅套破损也可以成为退车的理由。
五星评论家达瓦里希表示:该澄清对消费者而言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对,对经销商而言,也会对其所代理的汽车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厂家提升汽车部件质量。对此,你怎么看?
三少爷
往期精选
宝,你都不知道疼人的,点个“赞”和“在看”,再分享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