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高龄而笔耕不辍,于2021年在期刊《利维坦》(Leviathan)上发表此文,后编入他的新书《公共领域结构再转型和商谈政治》(Ein neuer Strukturwandel der Öffentlichkeit und die deliberative Politik)并由苏尔坎普出版社(Suhrkamp Verlag)于2022年出版。本篇为ChatGPT首译、人工校对,为方便阅读已略去注释。
政治公共领域结构再转型的思考与假设
Überlegungen und Hypothesen zu einem erneuten Strukturwandel der politischen Öffentlichkeit
尤尔根·哈贝马斯
Jürgen Habermas
作为在近六十年前出版[《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的作者(这本书被本论文集的编辑作为当前讨论的起点),我想发表两点评论。尽管这是我的第一本书,但就销售量而言它是我迄今为止最成功的一本。另一点评论是我对这本书取得非凡历史影响力原因的猜测:这本书包含了关于“公共领域”的社会史和概念史的描述,尽管受到了很多批评,但也给更广泛的历史研究提供了新的动力。历史的方面不是我们的主题。但是,对于社会科学而言,政治“公共领域”的概念被嵌入了更广泛的社会结构背景中。在此之前,“公共领域 ”一词一直被放在“公众舆论”这一概念领域中,而自拉扎斯菲尔德(Lazarsfeld)以来,“公众舆论 ”一词被被较为笼统地运用于民意测量,而现在,社会学概念上的 “公共领域 ”在现代社会的功能分化框架中被置于市民社会和政治体系之间。我们可以考虑其对社会整合的功能贡献,特别是对公民政治整合的贡献。尽管我意识到公共领域是一种社会现象,其功能远远超出了它对法治国民主意志形成的贡献, 但我后来还是从政治理论的角度处理了这一主题。在本文中,我将从公共领域对民主共同体存续的保障功能出发。马丁·西利格(Martin Seeliger)和塞巴斯蒂安·塞维尼(Sebastian Sevignani)通过他们有趣的思考,使我对公共领域结构再转型进行了反思,尽管我长期以来一直关注其他主题,只能非常选择性地了解相关的出版物。不过,我还是有机会阅读了本卷中大部分有趣的文章,并感谢我的同好们为我提供了这次具有启发性的阅读机会。
我首先将讨论规范理论和经验理论之间的关系(1),然后解释为什么以及如何在个体化和多元化社会制度化的条件下将民主进程理解为商谈政治(2),最后提醒大家注意危机四伏的资本主义民主制下难以实现的稳定条件(3)。在这个理论框架内,《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1962年)提供了社会史的前期工作,我将概述数字化变革的传媒结构(Medienstruktur)及其对政治进程的影响。数字化的交往技术进步首先激起了去边界化的趋势,但也导致了公共领域的碎片化。新媒体的平台特性在编辑的公共领域之外创造了一个交往空间,读者、听众和观众可以自发地扮演作者的角色(4)。新媒体的影响范围可以从一项关于媒体产品使用情况扩展的纵向调查结果中看出。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互联网的使用被迅速普及,电视和广播的份额或多或少保持稳定,而印刷报纸和杂志的消费则急剧下降(5)。新媒体的崛起笼罩在对网络通信进行商业开发的阴影下,而这种开发目前几乎没有受到监管。一方面,这威胁到传统报业和记者作为主要的职业群体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对于社交媒体的独家用户来说,一种半公开的、碎片化的、自我循环的交往方式似乎正在扩散,扭曲了他们对政治公共领域的感知。如果这一假设属实,那么对于越来越多的公民来说,一个重要的主体性前提,即在民主宪政中促使某种程度的商谈性意见和意志形成的方式,正遭受损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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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政治公共领域在民主法治国中的角色时,我们通常区分经验研究和规范理论。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称之为“理想理论(idealer Theorie)”。我认为这是一个过于简化的选择。从我的角度来看,民主理论应该合理地重建自18世纪末宪政革命以来获得积极效力的规范和实践的理性内容,这些内容已经成为历史现实的一部分。对民主舆论形成过程的实证研究,如果不同时根据民主法治国所应满足的规范性要求加以解释,就会失去其意义,这一事实本身就会引起人们对一个有趣情势的关注。这需要一个简短的历史回顾,因为只有通过那些使基本权利获得了积极的内容的革命性行动,一个新的规范性落差(normatives Gefälle)才进入了公民的意识,并因此进入了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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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