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572年,身体虚弱又沉迷女色的隆庆皇帝,35岁就己经油尽灯枯。如果他是一个寻常的老百姓,估计也没啥牵挂,把老婆孩子叫到床头,交待一下后事就可以一命呜呼了,最多把叔叔伯伯也叫过来,拜托他们照顾一下孤儿寡母也算仁至义尽了。
但悲剧的是,他不是普通老百姓啊,他有一件重要的东西——皇权,要传给他的儿子,也就是后来的万历皇帝,可这个时候万历皇帝只有10岁啊,他能掌控皇权吗?这就好比今天一个亿万富翁突然出了意外,万贯家财都要传给未成年的幼子一样。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不知多少人要来谋夺财产?即便这笔财产能安安稳稳地交到成年子女手中,谁知道他会不会几年就败光家业呢?
扯远了,咱们接着聊隆庆皇帝。这个时候,他肯定知道现在马上把皇权交给儿子就是害了他,搞不好把儿子的命都会害死。所以他必须要找到一个托管人,设立一个皇权信托,类似于今天的家族信托,我们都知道,隆庆皇帝最终选择的托管人是他的两个老师:高拱和张居正。
别小看这个选择,这个选择说明隆庆皇帝是一个极具智慧的人,至少比今天80%的亿万富豪要强。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来看选择信托人必须注意哪些条件?
一、信托人从法理上绝对无法把信托财产据为己有。
所以隆庆皇帝绝对不可能找皇族的人来担任信托人,比如找个王爷来当摄政王,辅佐年幼的万历皇帝。因为皇族的人夺取皇权在法理上几乎没有任何障碍。而高拱和张居正是文臣,是士大夫,夺取皇权法理不通、人神共弃,而且“天子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己经深入他们的骨髓,文臣可能会专权、可能会贪污,但绝不会夺取皇权。
二、信托人必须具备管理信托财产的能力。
说白了就是要专业,否则如果投资失败,几年就把信托财产给败光了,拿什么传给受益人?从这个角度说,高拱和张居正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隆庆皇帝这个人能力不强,但他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他知道自己能力不强,所以垂拱而治,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高拱和张居正来做。相反,我们很多人炒了几年股,就开始认为基金经理水平还不如自己,何其可笑?你去查一查张坤从小到大的事迹,牛逼的人从小就牛逼好吗?
高拱和张居正的能力有目共睹,这两搭档要是能精诚合作,明朝还能多活100年,你能说隆庆皇帝眼光不毒辣吗?
三、信托人必须忠实地执行委托人的意志。
家族信托号称“从坟墓里伸出来的一只手”,必须完全体现委托人的意志。而高拱和张居正出身翰林,都是天下读书人的代表,他们从小饱读圣贤书,“学得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他们天生就是皇权的守护者和委托人的执行者。
四、必须要有信托监察人。
委托人毕竟有考虑不周的地方,比如梅艳芳在设立家族信托时就有考虑不周,从而导致信托的受益人,也就是她的妈妈不信任信托公司,打了几十年官司。
这个时候,信托监察人就很重要了。隆庆皇帝的信托监察人是谁呢?一个是万历皇帝的母亲——李太后;另一个比较特殊,是一群人,那就是明朝最强大的监察体系:以御史为代表的言官系统。张居正在执政后期有点飘,不肯归政于万历皇帝,被以翰林院为首的词臣,和以都察院为首的言官,逼得在家里要上吊,可见监察人的强大。
你看,隆庆皇帝设立的“皇权信托”,完全符合现代家族信托制度,有委托人、有受托人、有受益人、有监察人,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家族信托。唯一的不足,是对受托人的保护不够,导致张居正死后被万历皇帝清算,并没有得到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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