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大理州各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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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州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5人,公开考核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州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有关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招聘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请于报名前在工作时间内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岗位表)。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个别岗位招聘条件可能会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025年1月12日查看、下载最新的招聘岗位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地点详见《大理州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报考县市事业单位的,由县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
三、招聘程序
(一)考核时间
公开考核招聘笔试、面试(或实作)时间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二)考核方式
州级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由州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县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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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开展。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开展,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从本岗位取得面试成绩(或综合成绩)人员中递补,并向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其中采用考核方式一的按照考生面试(或实作)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采用考核方式二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属于往届生的,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招聘主管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属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待毕业后对其进行考察、公示,考察、公示合格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凡未按考核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并备案的,人社部门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
3.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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