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旅琐忆】王宜彪||想起当年发工资
文摘
文化
2024-10-30 22:29
山东
最近整理书籍时发现一张1985年12月27日我的转业费发放表。上面明确记载着:21级正营职转业费、安家费、差旅费共2504元。其中安家费572元我如数交给单位,请求给我解决住房困难。真正拿到手1932元。看着这张转业费发放表,想起了当年在部队时的工资情况。
1972年我在东海前哨某团步兵五连任排长时,月工资是60.5元。1978年我在该团特务连任指导员,虽然职务已升了两级,月工资仍是60.5元。这年底我平调至军政治部任秘书工作,月工资52元(因我原有海防补贴,调大岛工作后被去掉了)。这期间,我先后在连、营、团、军食堂长年就餐过,干战同吃一锅菜同喝一桶汤,上下级一个样,不分彼此。凡是在食堂就餐者,每月每个干部要交15元伙食费,雷打不动。我们下基层登点,也按餐交伙食费,没有一点特殊化。而且人人都觉得这再正常不过。1975年我返家结婚,除给家买东西外,真正结婚费用前后还不到一个月工资。到部队后,团政委唐兰修还特地给我打招呼:不要请客,买点糖果,同事吃吃就行了。我严格按唐政委的要求做了,自我感觉这样也很好。那时部队风气很正,人人都以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为荣。大家都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精打细算。记得有个丁干事比我们年长,上有老下有小,他除每月精心计算生活开支外,还雷打不动存上几元钱,以备不时之需。直到1981年之后,才迎来工资上调。我写这篇小文不是忆苦思甜,那时部队干部工资要高过大多数农工商教同龄人。那些年升职不升工资,多年未调工资,大家都以平常心对待。如今我已退休了,退休金也丰裕。看看今天社会上一些人大吃大喝、讲排塲、搞攀比、结婚要高额彩礼、大建楼堂馆所、修路:挖了修修了挖、寅吃卯粮等等不一而举。列宁说忘记过去就意味背叛。我觉得任何时候都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养成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优良作风。 ★军旅原创文学与您一路同行★
【作者简介】
王宜彪,1951年生,法律大专,1969年入伍,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转业,从事司法工作。喜爱文学,偶有小说、诗词、散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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