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养老院管理疏忽的案件作出了判决。该案中,一位年逾八旬的老人在养老院居住期间,不幸从床上跌落并因此受伤,最终不幸离世。老人的家属悲痛之余,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养老院的责任,遂将其起诉至皇姑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
经过法院详细审理,认定老人的去世与养老院在安全管理及日常照护方面的疏忽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法院指出,养老院作为提供养老服务的专业机构,有责任确保入住老人的安全与健康,其管理上的不足是导致此次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
基于上述认定,法院作出了以下判决:首先,由于养老院已投保相关责任险,保险公司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判决保险公司向老人家属支付近12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其次,针对养老院自身的管理过失,法院额外判决养老院直接赔偿老人家属19万元人民币,以示惩戒并补偿家属因失去亲人所遭受的精神与经济损失。
此案件不仅为受害者家属讨回了公道,也为整个养老服务行业敲响了警钟,强调了加强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性。法院希望通过此判决,促使所有养老机构能够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好对老年人的照顾与保护职责,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温馨的养老环境。
又是一起护理不当的事故,又是一笔高额的赔款。除了警示我们养老产业从业者更要从护理流程,质量及操作加强管理,并要依据内控的思想,对于我们在关注护理意外的同时,还应在其他管理,服务等运营环节中重视留痕,也就是我们依法,合规,契合某项标准操作的证明。
摔伤,走失,坠床等是目前养老机构最常见的意外,机构管理人员应提前将相关的护理操作标准和应急预案制定并培训护理人员。我公司的内控手册中应急预案业务循环中就包含防止坠床,防止噎食,防止走失等23篇流程。结合本案例,基于流程,我们简单介绍下防止坠床的预防措施。
首先,任何流程都要明确目的,即本流程所要达到的目的,如“本程序依据内部控制、质量管理及护理工作要求,规定了护理人员在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或者社区居家的老人提供防止坠床预案服务方面的要求,旨在规范老人防止坠床预案作业、提高入住老人满意度,防范发生潜在的意外伤害风险,促进护理安全,提高护理质量,避免发生护理纠纷。”
下来要明确此流程涉及那几大类风险,如本流程关系到运营,法律及质量风险。
接着就是最主要的部分,程序描述:本章需明确,详尽描述流程的操作过程。我们从防止坠床的预防措施:1,巡视房间,对情绪和活动异常老年人要多观察,并做好交接班。发现老年人可能发生坠床摔伤情况,应及时向科区领导报告,采取相应护理措施。2,对于意识不清、躁动的老年人,可征得家属同意后使用一些防止坠床的辅助用具,如床挡、约束带等。3,使用约束带时,约束带要内衬棉垫或软布,松紧要适宜。要随时观察约束部位的皮肤颜色,必要时给予局部按摩,以促进血液循环。约束带只可短时间使用,并且使肢体处于功能位置。常用的固定部位有手腕、脚踝、肩部、膝部等。坠床事故应急预案:1,一旦老人不慎坠床,护理人员应立即赶到老人身边,检查老人坠床情况,同时通知医护人员迅速查看老人全身状况和局部受伤情况。2, 初步判定有无危及生命的症状、骨折或肌肉、韧带损伤等。配合医护人员对老人进行检查,根据伤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以及防止坠床预案关注事项等主要方面详细编制。
最后,依据各机构的偏好,可以选择性的加入流程图(简洁,明了),风险矩阵(全面,详细将风险点与控制措施一一对应),文件与记录(内控流程遵循的证据)等其他内控手册所需的部分。
在本案中,养老机构在前期照护中存在失职,尤为严重的是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应急预案,直到“栾先生赶到养老院后,工作人员这才拨打120急救电话。随后,老人被急救车送到医院救治。”而我们的流程中要求:配合医护人员对老人进行检查,根据伤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如果按此流程,则在判断后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如送医院等则有可能避免悲剧的产生,或即使结果不能避免,也可大大减少机构的责任。
另外在机构和家属争辩中,院方辩称“自己已按规定对老人进行了看护,老人死亡与掉地上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法院“因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老人死亡与掉地无直接关系,因此对其抗辩意见不予采信”。由此,我们可以推断机构是有相关规定的,但遗憾的是他们的规定没有依据内控留痕的原则,从而导致无法证明他们的遵从,故需承担所有责任。
虽然在这个案例中,机构有流程不完善,执行无留痕等重大问题,但他们还是具有风险意识的。从其投保的养老机构责任险就可看出。内控和保险的关系我们已多次论述和强调,然而,即使有了保险,如内控严重缺失或主要留痕丢失,保险公司很可能会拒赔的。
事故本身不可怕,风险可以通过转移,分担,应对等多种方式解决。我们团队的养老机构内控操作手册希望可以通过前期的流程设定,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并减少损失,并与太保携手共同推进养老机构责任险的落实,为有效控制下的小概率意外找到补偿机制,从而大大减少各位机构负责人的担心和相关名誉及事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