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修改印发《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簿样式》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88号,2024年9月16日起施行)

文摘   2024-11-27 16:24   重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民法典》《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决策部署,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部研究决定对现行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簿进行修改完善。现将修订后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簿样式》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5号)《不动产登记规程》中“林权登记信息”页不再适用,关于林权登记的相关规定要与本通知做好衔接。

自然资源部
  2024年9月16日




附件: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簿样式和填写说明


附件: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簿样式和填写说明

宗地基本信息

                                                单位:平方米 公顷(亩)、万元                                                           

不动产类型

土地    房屋等建筑物     构筑物    森林、林木    其他  

  


 

 

宗地面积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权利设定方式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空间坐标、位置说明或者四至描述


登记时间


登簿人


 


 

 

变化原因

变化内容

登记时间

登簿人

















 

 

 

(宗地图,可附页)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登记信息页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信息

                          

不动产单元号:                                                      

            业务号

内容





林地(承包、使用)权利人





证件种类





证件号





权利人类型





共有情况





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





发包方





登记类型





登记原因





林地使用(承包)面积(亩)





林地使用(承包)期限

                       

              




林地所有权性质





森林、林木所有权人





森林、林木使用权人





森林类别





小地名





不动产权证书号





登记时间





登簿人





附记





林地经营权登记信息页

林地经营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信息

不动产单元号:                                                       

            业务号

  内容  




林地经营权人




证件种类




证件号




权利人类型




承包方代表/发包方




共有情况




登记类型




登记原因




林地流转(承包、经营)

面积(亩)




林地流转(承包、经营)

期限

              起

                止



林地所有权性质




森林、林木所有权人




森林、林木使用权人




森林类别




小地名




不动产权证书号




登记时间




登簿人




附记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簿填写说明

一、宗地基本信息  

宗地基本信息页填写样式和要求以《不动产登记规程》TD/T 1095-2024为准。其中,办理林权登记时,“等级”按照国家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确定的林地等级填写。

二、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登记信息页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登记信息页适用于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上设立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自留山上设立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依法确定给林业经营者使用设立的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等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不动产单元号】填写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 37346-2019)规定编制的不动产单元号。

【业务号】填写业务受理的收件编号。

林地(承包、使用)权利人】填写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户主等承包方代表(xx)、林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

证件种类填写承包方的户主等承包方代表、林地使用权权利人身份证件的种类。

证件号填写身份证件上的编号。

权利人类型填写个人、农户、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其他。无法归类为个人、农户、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填写其他。家庭承包经营和农户自留山经营的,填写农户。

共有情况填写单独所有、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单独一户承包的,填写单独所有;按份共有的,还要填写共有的份额。  

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采取以下表格填写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等材料记载的承包方家庭成员信息。承包方家庭成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户主关系。家庭成员出现新生、死亡、出嫁、嫁入等情况的,可在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备注栏说明。自留山登记参照填写。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主关系

备注





















发包方林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填写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记载的发包方全称。自留山按照家庭承包方式管理的,参照林地承包经营权填写。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依法确定给林业经营者使用设立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的,填写“/”。

登记类型填写登记的具体类型,如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补证、换证的,填写其他。

登记原因林地使用权登记原因填写划拨、转让、互换、自留山等登记的具体原因;林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原因填写家庭承包、互换、转让、因生效法律文书取得等登记的具体原因。补证、换证的,登记原因填写补证、换证。

林地使用(承包)面积(亩)填写权利人在同一宗地内使用或者承包的林地面积。

林地使用(承包)期限有明确使用期限的,填写批准文件或者合同等确定的使用起止日期xxxxxxxx日起xxxxxxxx日止。自留山等未明确权利期限的可以不填。

【林地所有权性质】填写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自留山登记填写集体所有。

【森林、林木所有权人】填写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人。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等林地上没有林木的,此栏不填写。

【森林、林木使用权人】填写森林、林木的使用权人。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等林地上没有林木的,此栏不填写。

【森林类别】填写公益林或者商品林。

【小地名】填写地形图上的标有地名,应以地形图为准,

地形图上没有记载或者记载有误的,用当地群众普遍认可的地名。林地承包合同或者协议中记载小地名的,根据合同或者协议填写。

【不动产权证书号】填写依法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号或林权证号。

【登记时间】按照xxxxxxxx日的格式记载登簿的日期填写,如20240905日。   

【登簿人】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签名(章)。

【附记】填写需要对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进一步说明的信息。如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编号等,共有不动产权发一本证书时的持证人、共有份额以及必要的历史登记信息。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的,记载林地经营权的证书号等信息。

三、林地经营权登记信息页

林地经营权登记信息页适用于通过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设立的林地经营权,未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设立的林地经营权,以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营造林木设立的林地经营权登记等。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不动产单元号填写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 37346-2019规定编制的不动产单元号,其中林地经营权宗地特征码第二位用“P”表示。对于林地承包经营权整宗流转经营权(宗地界址不变)的,不动产单元代码沿用林地承包经营权的代码。

【业务号】填写业务受理的收件编号。

【林地经营权人】填写取得林地经营权的权利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种类】填写权利人身份证件的种类。

【证件号】填写身份证件上的编号。

权利人类型填写个人、企业、集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其他。无法归类为个人、企业、集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的,填写其他。

【承包方代表/发包方】填写流转合同或承包合同上记载的承包方代表或发包方全称。其中,通过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设立的林地经营权登记的,填写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代表等。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营造林木取得林地经营权的,填写发包方全称。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设立的林地经营权的,填写“/”。

共有情况填写单独所有、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属于按份共有的,还要填写共有的份额。  

登记类型填写登记的具体类型,如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补证、换证的,填写其他。   

登记原因填写其他方式承包、流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等登记的原因。补证、换证的,登记原因填写补证、换证。

林地流转(承包、经营)面积(亩)填写林地经营权人在同一宗地内使用或者承包的林地面积。

林地流转(承包、经营)期限填写林地流转合同或承包合同上记载的期限,或者附条件的文字描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设立的林地经营权未明确权利期限可以不填。

【林地所有权性质】填写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

【森林、林木所有权人】填写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人。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等林地上没有林木的,此栏不填写。

【森林、林木使用权人】填写森林、林木的使用权人。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等林地上没有林木的,此栏不填写。

【森林类别】填写公益林或者商品林。

【小地名】填写地形图上的标有地名,应以地形图为准,地形图上没有记载或者记载有误的,用当地群众普遍认可的地名。流转合同或承包合同中记载小地名的,根据合同填写。

【不动产权证书号】填写依法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号或林权证号。

【登记时间】按照xxxxxxxx日的格式记载登簿的日期填写,如20240905日。   

【登簿人】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签名(章)。

【附记】填写需要对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进一步说明的信息。如流转合同、承包合同或协议编号(名称),流转或承包价格、发展林下经济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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