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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是十二。
这个周末去青岛玩两天,行程早就定好了。
得知我即将去青岛,有朋友打趣道,出门在外要有点眼力见,看到开路虎的要绕着走,尤其是女司机。
这个梗是怎么回事,相信大家应该都知道了。
关于青岛最近发生的这起「路虎女司机逆行打人」事件,目前仍在网络上持续发酵。
我大概看了下,大家的讨论点主要有三个:
1. 打人的女司机到底啥背景,为何如此嚣张?
2. 拘留10天,罚款1000,这处罚是不是轻了?
3. 被狂扇了十几巴掌的男子,为什么不还手?
第三个问题,我觉得挺有意思。视频中,有人提醒被打男子别还手,还手就理亏了。对此,网上的争议很大。
今天这篇文章,就和大家来聊聊这话题。
1
还手算不算互殴?
先说为什么不还手。
被打男子是名年轻的退伍军人,身强体壮,而打人的女司机尽管战斗力很爆表,但如果双方真打起来,女司机毫无胜算,分分钟会被打趴下,这是毫无疑问的。
所以,不还手的原因肯定不是畏战,不是害怕打不过对方,那剩下的原因就只有两个了:
一是,有肚量,不和女的计较(还手不代表没肚量);二是,担心还手的后果,这后果就是很可能会被判互殴,而不是正当防卫,甚至判罚结果会更糟糕,比如故意伤害罪,那可是要进去踩缝纫机的。
这种担心和顾虑,是不是有点多余呢?
一点也不。
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判罚很多就是这样,两个人动手了,最后通常都会按互殴来定性,双方各打50大板。
包括在警方的普法宣传中,也是在向公众传递一个信息:被人打了,别轻易还手,还手的后果往往很严重。比如用陕西警方普法视频中的一句话总结就是:打赢坐牢,打输住院。
正因为这样的案例多了,以至于我们现在普遍形成这样一种印象,就是被人打了,最好不要还手,否则有理也变没理了。
不过,心里往往是不服气的,很难认同和接受,凭什么被人打了,我还不能还手,这也太憋屈了吧。
所以,当这次青岛女司机打人事件曝光后,有种声音的点赞很多:我们应该是让坏人不敢动手,而不是让好人不敢还手。
不管站什么角度看,这观点肯定没问题,正常的社会,文明的社会,就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好人的,邪不胜正,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但目前这种「被打了,别轻易还手」的现象,之所以普遍存在,并且警察也这样宣传,大家先不要着急喷,说不定看完接下来的内容以后,你会有不一样的认识和理解。
2
关于正当防卫的了解
首先,要说的是:被人打了,是不是一定不能还手?
很显然不是。
如果对方下死手,非常凶残,我们小命都快没了,这时候还管什么互殴不互殴的,还考虑什么能不能还手,当然是保命要紧了,所以才有「正当防卫」一说。
那什么情况下还手才算是正当防卫?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别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简单来说,正当防卫(还手不用承担责任)有两种:
一是,紧急情况下(危及生命安全)的自救,比如遇到抢劫、杀人、绑架等暴力犯罪时,是可以放开手脚去还击的,不用顾虑太多。
比较典型的就是前几年的昆山反杀案。
刘海龙与于海明因轻微交通事故发生争执,刘海龙先动手殴打于海明,然后又拿出刀连续攻击于海明,这行为可以定义为行凶了。所以,于海明在夺刀后反杀刘海龙,哪怕有追砍对方的行为(此行为有可能会被定性为防卫过当),最后仍被判正当防卫。
也就是说,在我们人身安全受到极大威胁时,法律是鼓励防卫的,可以大胆还手保护自己。
二是,非紧急情况下(没有危及到生命安全)的制止。
由于「制止」这概念比较模糊,是言语制止还是动手制止,动手制止就涉及到程度问题,掌握不好就是防卫过当,而这个尺度往往很难把握,对造成的结果也很难准确定义。
比如30岁的张三打你一巴掌,你还回去,对方没什么事,但如果是80岁的张三打你一巴掌,你还了一巴掌回去,虽然同样的力道,但对方可能被你打成重伤,甚至打死,这时你就麻烦了,事情可大可小。
为此,为了避免出现类似的悲剧,对这种没有危及生命的侵害,警察的建议一般都是让你能躲则躲,能避则避,不要正面冲突,第一时间报警,让法律来惩治。
可能是为了让这种认知深入人心,所以不少警察在这方面的处理确实有点和稀泥,不管谁先动手,不管谁更占理,更多的是看伤重程度,谁把对方伤得重,谁的责任更大,导致很多时候有理的反而吃了亏。
说了这么多,总结起来就一句话:
当你被打了,在不危及生命的情况下,虽然法律没有说不可以还手,但还手确实是不被提倡的。
目前「正当防卫」的社会环境就是这样,大家一定要记住这点,否则遇到事情容易吃亏。
3
好的法律,是除大暴
对现实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后,现在再来说原因,也就是为什么不提倡大家被打时还手。
原因只有一个:除暴,降低整个社会的暴力。
有人可能更加懵圈了,被打了不让我还手,这不是在纵容暴力嘛,除的是哪门子暴。
别急,看完这几个场景,你就能理解了。
场景一:被打了,不还手,第一时间报警。
报警以后,做伤情鉴定,轻微伤情,拘留、罚款;轻伤以上,对方要承担刑事责任,想要轻判,必须请求你的谅解。这时候,打人者的处境相对就会比较被动。
大家都知道,别说是吃牢饭了,即使是拘留几天,对很多人工作和生活的影响也是蛮大的,甚至可能是难以承受之重。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就因为打了别人一巴掌,踹了他人一脚,最后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不仅赔了好多钱,可能还要进去蹲几天。而且,更令人唏嘘的是,有些人虽然动手了,但其实原本是有理的一方。
为此,我经常说这样一句话: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和正义。
不过,即便如此,这样的结果对整个社会面的影响却依然是积极的,不仅让当事人吃一堑长一智,从此长了教训,对其他人来说也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警示大家遇事别动手。
这样一来,整个社会的暴力事件确实是减少了。
场景二:被打了一巴掌,我也还回去一巴掌。
从情感上讲,这合情合理,你打我,我凭什么不能打你。但从后果的角度讲,这种以牙还牙,以暴止暴的方式是不合理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样很容易会导致事态恶化,冲突升级,最终酿成更大的悲剧。
这样的例子非常多,原本只是个小问题,退一步可能就过去了,但由于双方都寸步不让,越来越上头,最后弄得家破人亡,无法收场了。
这显然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结果。理解了这个,就能理解为什么还手会被判成互殴了。
看似不合乎情理,虽然会让人很憋屈,但其实是在遏制我们的冲动,是在保护我们。和生命比起来,很多东西都不值一提。
场景三:被打了,如果允许防卫且不设限。
这是当下不少人所期待的场景,有仇报仇,有冤报冤,快意恩仇。听起来很热血,但结果可能很可怕。
举个例子。
比如张三想杀李四,于是便故意刺激李四,各种辱骂,李四冲动之下推了张三,率先动手了。这时,张三就会以正当防卫的名义一刀杀了李四,或是将李四打成重伤。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整个社会的暴力事件必然会上升,而且肯定会成为很多恶徒故意施暴的护身符,既施暴又不用承担责任。
能看到这点,也就能理解法律为啥对「正当防卫」的判定极其严格,只有在那几种非常严重的暴力犯罪情况下才行。
写在最后
说说我个人的两点感受吧。
首先,是「除暴」的成果。
我没见过多大的世面,从我对这个世界和社会有限的认知看,无论是与二三十年前的中国相比,还是与当下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现在的中国应该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国家之一,暴力犯罪是相对比较低的。
这肯定有多方面的因素,但其中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对「动手还手」的不支持,谁动手谁没理,谁还手谁没理。
有人可能会觉得这有点憋屈,也不太公平合理,但从一个有家庭的中年人视角看,没什么比人身安全更重要的,尊严面子也好,公平公道也罢,都比不上自己与家人好好活着。
其次,是青岛女司机打人这事。
正如上面说的,这位被打的退伍军人是非常克制的,没有还手,而是选择了报警,属于场景一那种情况。目前的形势,对他很有利。如果他坚持不愿意和解,一定要追究女司机的责任,那她还是比较麻烦的。
我自然是希望这个嚣张跋扈的女司机得到最大程度的严惩,这也是咱们这些老百姓最朴素的正义诉求。
不过,这事最终结果如何,还是看事态发展吧。我个人看法是,不要过多苛求这位被打的退伍军人如何如何,他也只是个普通人而已。
目前来看,青岛女司机这事不简单,我想这位退伍军人此次此刻面临的压力,或许比当初被打时的克制要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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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佟十二,职场专栏作家,给诸多职场学习交流平台撰稿,内容励志且干货,通俗不失深度,见解独到,提供1对1职场、生活等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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