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清宫遗址,坐落于河南省东部鹿邑县的太清宫镇,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片古老的土地孕育了我国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老子,被视为老子的故里。有历史学者甚至认为,汉代的苦县便在此地。太清宫在历史上不仅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还蕴藏着丰富的文物资源,是探寻古代文化瑰宝的重要窗口。
为了进一步加强太清宫遗址文物的保护、开发与利用,同时更广泛地宣传老子文化,河南省文物局组织了一支专业的考古队伍,对太清宫遗址进行了深入的发掘工作。1997年,考古队围绕着“探寻太清宫悠久历史”和“寻找历代帝王及民间祭祀老子的相关遗迹”两大主题,正式展开了考古发掘。
当考古人员抵达现场时,却遗憾地发现,遗址的中心区域已被居民住房和政府办公楼所覆盖。这使得可供发掘的区域变得极为有限,考古队只能选择在房屋之间的狭小空隙中进行发掘,因此发掘地点显得多而零散,给考古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在距离太清宫前宫约100米的地方,考古人员发现了一处略高于周围的黄土台地,当地人称之为隐山。据当地居民回忆,50年前的一场暴雨冲刷出了土层中的一些红色物质。挖开后,人们发现了一个存有朱砂的土坑,并从中挖出了铜碗、龙形玉佩、玉圭等珍贵文物。这一线索立刻引起了考古人员的浓厚兴趣,他们推测,这里很可能是一个古代的祭祀坑。
于是,考古人员在隐山区域展开了细致的考古发掘工作。不久,两座并列的车马坑映入眼帘,每座坑中殉葬着4匹骏马,两两相向,气势恢宏。经过仔细判断,考古人员确定这两座车马坑的年代接近于春秋时期,这无疑为太清宫遗址的历史增添了厚重的一笔。
随后,考古人员在车马坑周围继续寻找相关遗迹。果不其然,在居民院子里,他们发现了夯土墙的痕迹。根据车马坑和夯土墙的位置关系,考古人员迅速确定了下一步要发掘的区域,发掘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着。
在发掘过程中,考古人员发现了生土和熟土的分界线,并沿着这两条线的延伸方向继续发掘。然而,挖了十几米之后,他们仍然看不到这条分界线的尽头。这时,有专家提出,这可能是墓道的迹象。墓道的存在意味着下方很可能有墓葬。有考古学者大胆推测,这座大型墓葬正处于老子故里太清宫遗址范围内,而老子在当时的官职是守藏史,相当于大夫的地位。按照周王朝,特别是春秋时期的习俗,诸侯和大夫死后,其墓制和享配可以高跨一级,因此大夫阶层的老子按诸侯规格下葬也合乎情理。
时任太清宫遗址考古发掘领队的张志清介绍,从墓葬的形制、随葬品的组合以及青铜器上的铭文来看,可以初步反映出墓主人的尊贵身份。这座墓葬长49.5米,是一座拥有南北两个墓道的中字型大墓。根据以往的考古材料证明,这种带有两个墓道的大墓,其墓主人往往是王室成员、高级贵族或某一地的封君。在西周时期,只有天子或诸侯才能享有带墓道的墓葬规格。因此,可以肯定地说,鹿邑太清宫一号墓的墓主人身份十分尊贵。
然而,就在大家满怀期待地继续往下挖时,一个让人担忧的现象出现了——墓室开口处出现了多个土质疏松的盗洞。尽管盗洞的存在让考古人员有些失望,但他们并没有停下探索的脚步。
在墓室达到8米深的地下时,考古人员发现了二层台的痕迹,台上还躺着两具人类骸骨。骸骨上残留着红色朱砂,从摆放位置和形态来看,这两具骨骸都是殉葬的人。西二层台面上的殉人为女性,身高约1.7米,年龄在18岁左右;东二层台面上的殉人骸骨下半部分由于塌方被砸毁,无法判断性别,只能估计年龄在16岁左右。但考古人员根据经验判断,这具殉人很可能也是女性。
随着考古人员继续向下发掘,地下水逐渐显现出来。从水面到墓底有3.2米深,7台抽水泵不停工作,墓室中的积水才慢慢消退,大墓的全貌也逐渐显露出来。大墓开口虽呈中字型,但坑底的墓室却是一个空心的十字形。随着水位下降,最先显露出来的是南椁室,映入眼帘的是8个殉人的骨架,骨架下铺有朱砂。经过人骨鉴定,这些殉人都是年龄不大的青年女性,甚至还有儿童。
长子口墓出土的带盖方鼎
随着积水的完全退去,考古人员发现椁室中还摆放着大量器物。经过对墓葬的发掘和清理,共出土了2000余件随葬品。这些随葬品种类繁多、造型各异,有造型古朴的陶瓷器、晶莹剔透的玉器、精雕细琢的骨器以及大量精美的青铜器等。其中出土的青铜器数量达到了235件,按照用途大体分为礼乐器、兵器、工具、车马器和杂器等。在青铜礼乐器中,炊食具的数量最多,共22件,包括圆鼎和方鼎两类。
然而,在对文物进行清理和研究的过程中,考古人员发现这些青铜器很符合商周早期的特点,而老子则是生活在春秋时期的人物。“根据墓葬年代的判断以及墓葬形制、出土文物等多方面因素,我们推翻了墓葬主人是老子的观点。”张志清说道。
从殉人的现象来推断,墓葬主人的身份应属于商周时期的王侯级别。这也是推翻墓主人是老子的重要佐证之一。张志清解释说,早在原始社会时期,墓葬中就已经出现了殉人的现象。到了奴隶社会,这种厚葬的观念和礼俗更加盛行。原始社会的殉人现象更多是基于祭祀仪式的需要,而进入奴隶社会后,殉人现象则主要是为了展示墓主人的较高地位。据记载,杀殉也分等级,《墨子·节葬》中就有相关描述:“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商朝处于奴隶社会的全盛时期,殉人在西周前期仍很普遍,中期以后逐渐减少。而老子生活在春秋时期,那时殉人的情况已经很少见了。
结合中型多层古墓的结构特征及出土文物的独特属性,考古专家们经过缜密的分析与推断,一致达成共识:此古墓并非源自老子生活的春秋战国时代,其历史可追溯至更早的商周交替时期。墓内发掘的众多青铜器组合,彰显了商代晚期的典型风貌,酒器类型丰富,涵盖罍、尊、斝、爵、觚、角、卣、觯、觥等,这些器物的形态与纹饰均与安阳殷墟晚期同类器物极为相似。尤其是鼎、尊、爵、觚等核心器物,其风格几乎与商代晚期的标准器形如出一辙。
同时,墓中还发掘出具有西周早期特色的铜器,如两件四耳铜簋,此类器形以往被认为始现于西周时期,这进一步佐证了该墓跨越了商周之交的时代。此外,出土的80多件玉器同样引人注目,既包括玉戈、玉刀等仪仗用玉,也有璧、环、璜、玦及柄形器、条形玉等礼玉或佩饰,更有雕琢成虎、龙、牛、鹿、鸟等栩栩如生的玉器。这些玉器的造型与雕刻技法既融合了商代的风格,又兼具西周的元素,从另一角度印证了该墓的时代特性。
考古笔记:包括墓道在内南北通长47.5米,东西宽7.5米。墓内有单棺重椁,清理出殉人13具,狗骨架1具,出土各类文物近2000件,其中青铜器235件,包括礼器、兵器、乐器、生产工具、车马杂器等,主要有鼎、簋、戈、觚、铙、刀等。有铭文者54件,皆为青铜礼器。一字铭者5件,其中4件字为“子”,1件为“盝”;两字铭者2件,其中1件字为“子口”,1件字为“戈丁”;三字铭者39件,其中2件为“□父辛”,37件为“长子口”;四字铭者2件,都为“长口子口”,亦即“长子口”;七字铭者3件,字为“长子口作旅宗将”;另有3件字迹不甚清晰,推测可能都为7字,有2件为“父……析子孙”1件为“子口口作……”。以上大部分铭文为“长子口”,墓主显示“长子口”。
铭文“子”“子口”“长子口”,显示对一人的不同称法,均应指“长子口”。这样共48件器物均为“长子口”的自铭。
“长”应是氏族名或国名,而上述铭文说明该墓墓主应是“长子口”。通过对出土青铜器铭文的深入研读,考古专家们确认了墓主人的身份为“长子口”。医学鉴定显示,长子口是一位约60岁的男性。作为长国的君主,长子口的身份在墓葬结构、葬俗以及随葬品等方面均得到了充分彰显。
从墓葬结构来看,长子口墓采用“中”字形布局,设有南北两个墓道,墓室呈“亚”字形,结构极为规整。这种“亚”字形椁室是商代大墓独有的特征,通常仅为商王、王室成员或地位显赫的方国之君所享用。长子口墓不仅具备这一特征,且其墓葬结构与规模在已知的西周墓葬中亦属佼佼者,这充分表明长子口的身份与地位远超一般诸侯,推断其为长国之君是合乎情理的。
随葬品的数量、种类及组合是衡量墓主人身份与地位的重要标尺。长子口墓随葬的85件青铜礼乐器,数量远超目前所知的商末周初墓葬出土遗物,这进一步证明了长子口身份地位之尊贵。特别是方形铜器的出土,更是殷代统治阶级权力与地位的象征。长子口墓出土的方形铜器种类与数量在商周墓葬中堪称首屈一指,这无疑增添了其墓葬的非凡价值。
除青铜器外,长子口墓还出土了保存完好的各类礼玉、佩饰、玉雕108件,陶器197件,尊、罐、豆等原始瓷器12件,以及石磬、骨排箫等乐器。这些丰富的随葬品不仅展现了长子口生前的奢华生活,也反映了商周时期的文化风貌与工艺水准。
长子口与商王朝关系紧密,甲骨卜辞中记载长氏曾向商王进贡龟甲,而西周青铜器铭文又证实长氏在周时归顺于周。太清宫一带在商周时期隶属厉地,长子口可能是派驻厉地的高级贵族或管理当地的国君。他的墓葬不仅体现了商周文化的交融与传承,也为探究商末周初的历史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长子口墓作为淮河流域目前发现的商周墓葬中规模最大的一座,其年代应属周初。墓主人为长子口,原为商朝重臣,商亡后归顺于周,死后按商代葬俗安葬。长子口墓所在的豫东地区在商周时期是中原华夏文化与东夷、淮夷文化的交汇之地,尤其是商末周初更是中原与东方战争的前沿。因此,长子口墓的发掘对于研究商末帝辛征伐人方、周初武王、成王东征等历史事件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