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翠钗
2005年3月19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精心制作了一期以“国家珍贵文物”为主题的法治宣传节目。节目中,多起法律案件被一一剖析,但其中“唐代文物争议案”尤为引人注目,成为了一场典型的“民间与官方之间的法律较量”。
这起案件源自河北省晋州市北张里村村民刘翠钗,她向石家庄市文物管理局提出诉讼,要求归还其家族二十年前被收走的传家宝物。此案一经央视播出,立刻引发了全国媒体的广泛关注。那么,这起轰动一时的案件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故事呢?
时间回到1983年11月11日,河北石家庄的乡村被一层薄霜覆盖,整个世界似乎都沉浸在一片寂静之中。街道两旁的树木光秃秃的,几片枯叶在风中飘落,诉说着冬日的冷清。行人稀少,每个人都匆匆赶路,脸上带着寒风的痕迹,渴望回到温暖的家中。
就在这样一个平静的下午五点左右,一个身影打破了这份宁静。她是一位来自乡村的妇女,名叫刘翠钗。她满脸汗珠,却带着一种难以掩饰的微笑,那笑容中既有期待,又充满了兴奋。她的步伐虽快,但每一步都显得那么坚定,仿佛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在召唤着她。
刘翠钗的目的地是当地的文物鉴定中心。她怀揣着两件家族传承的宝物,对她来说,这两件宝物不仅是物质的财富,更是家族的骄傲和传承的象征。她希望通过专家的鉴定,确认宝物的真伪与价值,同时也为家族带来一些好运。
经过长途跋涉,刘翠钗终于来到了文物鉴定中心。她气喘吁吁地走进大门,身上还带着泥土和汗水的气息。她的出现立刻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一位负责人热情地迎上前来,为她递上一杯热水,并和蔼地询问她的来意。刘翠钗一边擦着额头的汗水,一边急切地回答道:“我来鉴定宝物,能不能给我找个有经验的专家?”
负责人微笑着点了点头,随即安排了一位工作人员带领刘翠钗上楼去见文物鉴定专家高英民。高英民是一位资深的文物鉴定师,他有着一双锐利的眼睛和对文物无比的热爱。当他看到刘翠钗带来的两件宝物时,立刻被它们的独特魅力所吸引。
石制药碾
刘翠钗小心翼翼地取出这两件宝物——一个石制药碾和一个古老的陶罐。这两件物品看似历经沧桑,表面布满了岁月的痕迹,但却散发着一种难以言说的魅力。高英民一眼就看出这两件文物的不同寻常,他惊讶地看着刘翠钗,仿佛想从她的表情中读出更多关于这两件宝物的故事。
然而,刘翠钗作为一个乡村妇女,对这两件宝物的了解并不多。她只是简单地告诉高英民,这两件物品是家族传承下来的,她想知道它们的真伪与价值。高英民听后沉思了片刻,然后告诉刘翠钗:“这两件物品看起来很真实,但仅凭肉眼我也难以确定。至于价值,我需要一些时间来评估。这样吧,我给你开一张收据,你先回家等我的消息。”
刘翠钗虽然有些失落,但她还是相信高英民的话,于是拿着收据离开了文物鉴定中心。然而,她并不知道,高英民对她的两件宝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决定暗中调查这两件宝物的来历,以确保它们的真实性。
高英民迅速组织了文管所的几位同事,一同前往刘翠钗所在的北张里村进行秘密调查。经过深入探查,他们惊讶地发现,北张里村最近竟然发现了一座古墓。根据出土的文物判断,这座古墓应该属于唐中期。当地文管所的专家已经对古墓进行了发掘,并从中出土了许多珍贵的文物。
而这座古墓的最早发现者,正是刘翠钗的弟弟。对于这一发现,当地政府也慷慨地给予了发现者600元的奖金作为表彰。
这让高英民产生了一个疑问:难道刘翠钗所说的两件传家宝,真的是她从古墓中私自拿走的吗?他推测,这两件文物很可能是在发现古墓后,刘翠钗私自留在家中的,而并非她所说的家族传承下来的。
有了这个推断后,高英民对于如何处理这两件文物已经有了明确的想法。而刘翠钗那边,她拿着收据并没有多想,匆匆回家赶上了晚饭。然而,此时的她并不知道,她与这两件传家宝的这一别,竟然会长达二十多年。
几天后,刘翠钗再次来到文物鉴定中心,想询问两件宝物的鉴定结果。然而,当她见到高英民时,却得到了一个震惊的消息:这两件宝物已经被移交给了相关的文物管理部门。刘翠钗听到这个消息后,顿时感到一阵晕眩。她以为高英民在敷衍自己,但看到高英民拿出文物管理部门的接收证明后,她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高英民
刘翠钗愤怒地指责高英民未经自己同意就擅自上交家族宝物,但高英民却坚持认为这两件文物属于国家,而非她的家族珍宝。他耐心地向刘翠钗解释,这两件文物不仅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还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它们是国家的瑰宝,应该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
然而,刘翠钗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感到自己被背叛了。两人争执了很久,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刘翠钗无奈地离开了文物鉴定中心,她明白自己无法从高英民那里要回家族宝物了。随后,刘翠钗又前往接收宝物的文物部门询问,但同样遭到了拒绝。文物部门只知道是高英民主动上交的文物,并不认识刘翠钗。
刘翠钗的心中充满了懊恼与无奈,她无法理解为何家族的珍宝会被国家收走,更不明白为何自己无权索回。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件事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刘翠钗的家族因这两件珍宝而名声大噪,甚至有文物爱好者协会的人上门邀请她加入,当地的共青团也对她进行了表彰,号召大家学习她的精神。
然而,对于刘翠钗来说,这二十年的生活几乎被两件家族珍宝——白石药具和黑色陶钵——的失落与追寻所占据。她频繁地往返于乡村与城市之间,多次前往文体局,试图与高英民面对面交涉,只为找回对她意义重大的文物。但每一次的努力都如同泥牛入海,文体局的冷漠和高英民的回避让她感到孤立无援。
尽管如此,刘翠钗并未放弃。随着农村法律意识的逐渐觉醒,她开始意识到,要找回这两件文物,必须依靠法律的力量。在与弟弟深入商讨后,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和家族争取权益。
2003年10月26日,刘翠钗怀揣着起诉书,迈进了晋州市初级法院的大门。在诉状中,她详细叙述了文物被收走的经过,以及自己多年的追寻与无奈。她要求高英民支付三千元赔偿金,并要求晋州市文物局立即归还两件文物。
然而,案件并未如刘翠钗所愿顺利进行。由于晋州市文物局与初级法院同级,法院无法直接审理此案,案件因此被上报至石家庄中级法院。
辛集法院
在石家庄中级法院的指示下,案件交由辛集市初级法院审理。2004年,庭审正式开始。在法庭上,高英民提出了一个惊人的论点:那两件文物并非刘家的传家宝,而是北张里村唐代古墓中的出土文物。为证明这一点,他出示了一系列证据,包括文管所的文件记录和文物上的泥土痕迹等。
黑色陶钵
面对高英民的指控和证据,刘翠钗感到困惑且无助。她坚称这两件文物是家族传承的珍宝,但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她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来反驳高英民的说法。案件因此被迫休庭,等待进一步的调查和取证。
在休庭期间,刘翠钗并未放弃。她四处寻找能够证明文物归属的证据。终于,在2005年1月26日的庭审中,她出示了一份关键证据——她爷爷购买这两件文物的协议书。这份民国二十七年的字据成为了她最有力的证明。法院最终采纳了刘翠钗的说法,认定这两件文物为刘家的传家宝。
然而,高英民并未就此罢休。他提出刘翠钗在“捐献文物”后多年才选择起诉,已超过了国家规定的两年诉讼期限。这一观点再次让刘翠钗陷入困境。但她坚信自己的清白和正义,决定继续上诉。
2006年7月26日,正定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对本案公开审理。虽然民事诉讼改成了行政诉讼,但刘翠钗打官司的目的没变:她要讨回她认为是家传的那两件珍贵的唐代文物。
刘翠钗的坚持和勇气感动了众人。这起“民告官”的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舆论的推动下,案件得到了更加公正和深入的审理。最终,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示下,正定县人民法院成立了专案小组负责此案。经过一年的深入调查取证和多方走访,专案小组做出了最终判决:要求高英民及晋州市文物局在六十日内归还两件文物,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008年6月18日,正定县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行政判决。确认被告将原告送交的文物认定为出土文物、收归国有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限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将两件文物返还原告。)
这起历经近三十年的案件终于以刘翠钗的胜利告终。她的坚持和勇气不仅为自己和家族讨回了公道,也为农村地区的法律意识普及和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论面临多大的困难和挑战,只要我们坚定信念、勇敢追求正义和公平,就一定能够战胜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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