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弊病及成本
——张维迎教授谈管制与放松管制之三
赵晓:管制都有哪些成本?
张维迎:管制本身需要大量成本。管制机构的设立、人员经费,制定管制规则以及实施管制,无不需要成本。
除了这些大家都能看到摆在桌面上的成本,管制还有其他许多成本。
首先,它会带来收入的再分配。有许多权力,象创业的权力,本来是普通老百姓的,但在以审批制的形式交给管制者后,它会带来收入转移。好比说,我原本可以自由地办这个企业,只要注册就行了,但现在必须先得到批准。我办这个企业一年可以赚100万,得到你批准还是赚100万。但是,为了得到你的批准,我必须贿赂你,所以我还得额外“投资”50万。这就是一种收入再分配。
收入再分配会带来效率损失。如果创业的权力是我的,我100%的时间都花在怎样做好企业上,但现在权力到你手里了,我必须贿赂你,我得花多少时间和精力啊!这里面的交易成本太高了。
如果我可以直接用钱买你这个权力,还算是好的,但贿赂你还怕人家抓住,所以我还得做好多名堂来掩盖贿赂行为。
比如说我是生产汽车零部件的,但用汽车零部件怎么贿赂你呢?给现金你又害怕。哪我怎么办呢?我办个桑拿浴吧。然后经常请你去洗桑拿。象这样创造出各种各样变相的贿赂手段,成本进一步增大了,我用在我事业上的时间就更少了。
我们可以将政府管制后造成的这些成本分为两类。一类叫“固定成本”,是一次性的费用。另外一类,是管制者每年都要“年检”,因此每年都得交“维持成本”,类似于可变成本。这两部分成本一部分表现为资源、现金的方式,另一部分是时间的形式。两部分的损失都很大,其中时间的损失可能更大。
管制会导致巨大的反腐败成本,包括事前的防范成本,事中的监督、制约成本和事后的处理成本。为了防范管制中的腐败,政府事先一般都会制定若干规章制度。
好比说审批,不能在一个部门转,而要经过几道关口,涉及更多部门,免得权力集中,有人容易滥用这个权力。据说,深圳海关的工作人员上哪一个岗要抓阄决定。因为固定上一个岗,你可能事先跟不法分子约好,搞走私,另外还规定上岗以后不能打电话等等。
第二是事中的监督成本,如查帐啊什么的。
第三是事后的解决成本。发现了腐败嫌疑分子,政府要去弄清来龙去脉,搞清楚贪污多少,受贿多少,挪用多少。在厦门“远华案”中,有报道说光办事人员一天的吃喝住行就是20多万。
这些成本落在两部分人身上。一部分是“消费”管制规则的人,另一部分是社会公众。无论那一部分,都是社会福利的巨大损失。
另外,管制导致信誉机制丧失(我们将在后面讨论这个问题),也会增加交易成本。如果有信誉,本来我们之间的合同可以很简单。现在管制破坏了信誉,我们不得不签订一个非常复杂的合同,再加上可能发生的法律的诉讼成本,交易成本一下子增加不少。
宝洁公司谈到,他们在其他国家做生意,最重要的事就是开拓市场,但在中国他们不得不成立一个非常庞大的“打假队”,由一名副总亲自主管,专门用于查处假冒伪劣。
由此导致国家声誉受损的成本也不可忽视。类似宝洁公司的情况,假如国外公司知道了,本来准备到中国来投资的,现在可能不投了。
管制还使得国家税收流失。其中有一部分税收被作为“租金”转移了,甚至更多地是永远消失了。
值得警戒的是,管制太多并消灭了信誉机制后,往往要靠不断地强化管制来维持经济运行,因此管制成本有可能呈现几何级数式的扩大。从长远来看,这势必影响到整个中国的国际竞争力。
现实中管制成本究竟多高?有一个事例可见一斑。
北京市科委确定了一个软科学课题,研究北京的投资环境,课题经费80万块钱。研究部主任把这件事交给两个年轻人,说你们去注册一个公司吧,注册完公司你们就知道北京的投资环境如何了。然后这两个人就去注册公司,结果忙了半年下来,报告主任说80万已经花完了,公司还没注册下来。由此可见创业的成本有多高。
我还听香港投资家讲,他们来大陆如果投资500万,大概要准备200-300万打通关系,真正用于投资企业的钱就少多了。
赵晓:管制与腐败是什么关系?
张维迎:各国的经验均表明,只要存在着政府管制,腐败问题就会随之而来。管制越多腐败越严重,腐败问题越难解决。
这是因为,腐败主要是权力造成的一个问题,而管制为腐败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政府获得权力之后,这些权力最初的目的和它的使用方式可能完全不一样。好比说我们授予管制者权力,本是出于非常善良的目标,希望它维持市场秩序。但是管制者有了这种权力之后,由于这种权力带着租金,别人必然会来寻租,就会形成一种钱权交易。
为什么会有贿赂行为?这对贿赂者和管制者来讲是个“帕累托改进”。权力在你手里,可能分文不值,因为你不能直接使用这部分权力。现在我送你1000万,我拿到这个权力后,我可以捞2000万,也就是说,这个权在我手里值2000万,除去贿赂成本我还可以赚1000万。
但这样的“帕累托改进”对整个社会来讲是一种损失,譬如有人能用这个权力创造3000万、4000万,但他们的贿赂渠道不畅通,得不到这个权力。这样,社会资源当然没有用好。
政治市场和经济市场不同之处在于,官员追求自己的利益,并没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来诱导他,使得官员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变成对社会利益的追求,因此官员们利用管制权力谋取自己的私利,就容易构成对社会的净损失。
管制与腐败不是一个简单的线性的关系,而是一个几何级数的关系。
第一,权力具有互补性(Complementary),也就是说一种权力的使用价值依赖于另外一种权力的使用价值。比如你只有批准左鞋的权力,也许没人贿赂你,因为只生产左鞋没有什么用。但如果你既有批准生产左鞋的权力,又有批准生产右鞋的权力,那你受贿赂的机率就大多了,因为从你这拿到的权力更值钱了,这就是权力之间的互补性、交叉性,左鞋右鞋,胶卷像机,就是这么一种关系。
第二,权力越大,监督的成本就越大,对权力的监督就越难,管制者腐败的积极性就越高。好比说管制者只有审批土地的权力,那么大家都盯着土地的审批。但如果管制者同时又有审批出租车的权力,还有合资项目的权力。那么对老百姓来讲就眼花缭乱了,人们很难弄清楚管制者这么多权力使用得合法不合法,合理不合理。
赵晓:管制还有哪些弊病?
张维迎:管制还有一个严重的弊病是它具有自我膨胀的趋势,越管制,管制越多,最后完全扼杀了市场经济的活力。
为什么越管制,管制越多?一个原因是被管制者变成了既得利益者,它会以维护社会利益的名义要求政府不断加强管制,来保护自己。这些法定垄断者没有挑战者,没有监督者,不会受到威胁。
尽管他们的利益最大化与社会利益最大化不兼容,却会编出好多说法,证明市场是多么地不完善,管制是多么地好,多么地重要,糊弄老百姓。所以管制的自我膨胀是很自然的。
弗里德曼以前讲过,印度那些大商人老告诉政府,竞争不好,垄断好,看起来头头是道,实际上是竞争对他不好。
这里我顺带说一下,就是好多地方政府,名为保护“地方利益”,实际上保护的不是地方利益,而是地方官员的利益,顶多是地方某些既得利益部门的利益。
如果说地方政府保护的真是地方利益,那么地方老百姓愿意将棉花、粮食卖给别的地方时,它为什么不让?武汉市人买桑塔那车要多付几万元,据说是为了保护地方利益,其实是保护了地方一部分生产者的利益,并以损害了地方老百姓的利益为代价。
管制者会从供给一方推动管制的膨胀。施蒂格勒曾经分析过“管制俘虏理论(capture theory)”,证明好多管理者和被管制者到最后,本身变成了管制的既得利益,他们总是会找到更多的借口,建立起更多的规则,利用政府赋予的合法权力来创造出更多的管制来。
仅这一条就使得管制完全变了味。
(摘自《政府管制的陷阱——张维迎教授谈管制与放松管制》,原刊于《21世纪经济报道》,200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