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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务管理在供应链中的重要性
在供应链管理中涵盖多种不同职能,至于哪一职能最为重要,众说纷纭,且各说法均有其合理性。然而,关务管理对供应链运作的重要性却未被许多人充分认知,虽有不少人认可关务的重要性,但往往未能明确其在供应链中所处的关键层面。
在运营方面,存在专门的关务管理职位,同时也有不少人员兼顾此职责。关务通常被置于物流部门之下,作为从属部分。
关务与供应链管理的紧密关联
事实上,关务与供应链管理的内外部均存在紧密联系。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若将计划比作脑袋,运输物流比作手脚,那么关务可视为咽喉。平常或许不易引起注意,但一旦咽喉出现问题,如被卡住,便会危及生命安危。同理,关务管理若出现严重问题,将导致供应链运作中断乃至瘫痪。
从字面意义来讲,关务是指面向海关并处理相关事务。多数人认为,关务的工作主要是海关申报以及跨境关境事务的处理。需注意,保税区是国境以内、关境之外的特殊区域,货物处于保税区可视作货物离境,因此跨境实际上是指跨越关境,而非国境。
关务管理的多元职责
关务管理并非仅局限于申报工作,其还承担着制定供应链管理合规标准等诸多重要职责,这在跨国企业,尤其是全球性业务中显得尤为重要。
关务必然与进出口申报密切相关。在我国,海关与税务联系紧密,外汇管理制度亦需海关协助。故而,需从海关层面来理解关务所对应的管理工作。
出口申报中的关务管理要点
出口申报一方面涉及退税,另一方面涉及收汇。税局与海关是两个独立的政府机构,二者之间联系性不强。涉及退税时,税局要求证明货物申报出口的正确性,这是退税的前提。在此方面,关务管理不仅要面对海关,更需与财务部门紧密协作,从采购到出口的整个流程中,对出口的真实性等进行证明。税局的审核侧重于单据、票据,因此关务申报不能仅凭自身判断,而需从整个公司层面的内部流转进行审视。例如,采购的货物为 A 并在发票上注明,而出口单据上申报为 B,在税局层面,便不会认可 A 货已出口并准予退税。在海关层面,关注的是企业是否借此骗取退税,如某货物应申报税号 123,退税率为 10%,若为获取更多退税而申报为退税率 15% 的税号 234 。
此乃关务管理的重要职责之一。一旦税局认定无法退税,将给企业造成损失。而在海关层面,若认定税号申报错误,企业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影响,除罚款外,法人代表及相关企业管理人员甚至可能因缉私名义被拘留审查。或许有人会简单地认为关务只是录入申报系统、制作申报合同、箱单发票等,但这些仅是申报动作,申报背后的诸多事项才是关务管理的重点。10 位税号的差异或申报中文名称的不同,都可能给企业带来灾难性影响。
关务管理与税收,收汇管理的关系
我国的收汇管理与海关出口申报相互挂钩,若无正规出口,企业便无法正确收汇,即企业无足够的 “口袋额度转入外汇”。关务管理不善导致企业收汇失衡,亦是企业遭受损失及处罚的风险所在。
出口申报旨在防止骗取退税等问题,而在进口申报中,海关重点关注的是偷税漏税问题,如企业本应支付 10% 的关税,却通过申报不同税号而仅支付 5% 的关税。与出口申报相同,进口申报亦涉及外汇管理,进口需向海外支付外汇,且有相应的收汇制度协助监管。在申报价格方面,进口层面海关依据自身价格系统进行审核。除在税费计算上动手脚以减少支付税费外,申报金额亦是常见的问题点。同一税率下,单价 100 元与单价 50 元所产生的税款不同。当然,影响商品价格的因素众多,即使名称相同,不同材质、工艺也会导致价格大幅差异。因此,海关一般依据进出口累积的申报数据,针对品牌、型号等确定价格区间,以有效监督价格虚报行为,防止税款偷漏。
尽管出口和进口申报在税收方面的出发点不同,一个是防止被骗取税款,一个是防止少收税款,但二者均与税收紧密挂钩。由此可见,关务管理并非单纯的海关事务。
在进口申报中,海关通常重点核查税号申报的准确性以及价格的合理性,这是关务管理必须做好相应准备的关键环节,其中税号的准确性尤为重要。
税号的来源与作用
税号来源于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该制度为世界各国提供了一套统一的商品分类界定标准。海关依据协调制度对商品进行归类,从而决定对不同商品征收相应关税及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协调制度规定,缔约方须采用协调的 6 位数分项对货物进行分类,但个别地区可根据自身需求,在 6 位数基础上增添编号数字,以实现更详细的分类。因此,不同海关制定的税号虽有所不同,但依据协调制度,前六位税号是一致的。后续各海关根据自身要求增加不同编码位数,从而构成不同的海关编码。例如,欧盟、美国、韩国、加拿大和中国使用 10 位数字,土耳其使用 12 位数字,印度使用 8 位数字,摩尔多瓦和日本使用 9 位数字作为海关编码。海关编码可定义为海关程序中所有产品的 “识别号”,国际通用的前 6 位编码中,第一、二位数码代表 “章”,第三、四位数码代表 “目”,第五、六位数码代表 “子目” 。
在此制度下,关务管理的内容不再局限于申报本身,而是向外延伸,甚至贯穿整个供应链。
归类的关键要点
税号归类并非易事。以往海关设有报关员资格职能,近年来虽已取消,但设立了相应的归类考试,旨在提高税号归类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在归类工作中,有两点结合至关重要。一是关务本身,即归类学习。归类并非简单地依据名称从税则书中查找对应税号,而需依据海关设立的归类规则进行判断和归类。我国海关归类以六条规则为准,常见的海关归类决定中,其依据表述通常为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 2202.9900”。
虽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通过类、章、目、子目等对商品所属范围进行明确分组,但因商品间的差异以及大量新型商品的出现,品目难以涵盖所有商品,故六条归类规则有助于指导对每个品目及品目间相互关系的理解。
各归类规则的具体内容与应用
- 规则一
规则一是商品归类的总体指导原则,若将归类总规则比作商品归类的宪法,那么规则一可视为宪法中的总纲。在实践中,该规则能有效解决诸多税号归类问题,无需运用其他规则。因规则一明确指出,凡有明文规定的,可按规定进行归类。如活鱼明确归在 03.01 品目。此外,章注释对归类亦有限制和定义,如第三章是关于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章,但其中注释指出因品种或鲜度不适合供人食用的死鱼(包括鱼肝、鱼卵及鱼精等)、死甲壳动物、死软体动物及其他死水生无脊椎动物应归第五章;不适合供人食用的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粉、粒应归税目 23.01。因此,涉及死鱼的归类时,依据规则一不能归入第三章。 - 规则二
规则二的归类范围不仅包括完整品,还涵盖其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例如,缺少四个车轮的轿车虽无车轮,但已具备车的基本特征,可归入车的税目;缺少电池的笔记本电脑仍按笔记本电脑基本特征归类。未制成品若已具备制成品的部分特征,如齿轮毛坯虽需进一步加工,但已具有制成品的大概形状或轮廓,可按齿轮归类。此外,还涉及未组装件或拆散件,如宜家家私的家具,虽以不同木板板块组装且为方便物流而拆开,但这些木板仍按家具归类。该规则要求把握货物的基本特征,而基本特征有时难以判断,需综合结构、性能、价值、作用等多方面因素具体分析。例如,一辆仅有框架和轮子的轿车,虽外表与完整车差异不大,但车的主要用途是运行,发动机是关键部件,缺少发动机的车仅具框架和轮胎,不能视为具备车的基本特征。规则二的第二个要点针对混合及组合材料或物质以及由两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的归类,规定品目所列材料或物质应扩大到可加入其他材料或物质的情况,但加入材料或物质不得改变原材料或物质及其所构成货品的基本特征。如品目 40 “天然软木制品” 应包括天然软木制成或天然软木与其他材料制作的物品,如 “涂蜡的热水瓶软木塞子” 虽加入了蜡,但因未改变软木塞子的基本特征,仍归入品目 40 “天然软木制品” 53 。若货品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或可归入两个及以上品目,则应按规则三归类。 - 规则三
按规则三内容,其优先顺序为具体列名优先,其次按基本特征归类,若前两者均不适用则按从后归类原则。即不能按规则三(一)归类时,才运用规则三(二);当规则三(一)和(二)均无法归类时,才运用规则三(三)。规则三(一)规定列名具体的品目优于列名一般的品目,如用于汽车的地毯应按更具体的列名地毯归入品目 57.03,而非归入小汽车附件的品目 87.08。规则三(二)的归类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由至少两种不同且可归入不同品目的物品构成,如鼠标和键盘虽按组合套装售卖,但均在 8471 项下,不符合此条件;二是为某项需求或专门活动将几件产品或物品包装在一起;三是包装形式适用于直接销售且货物无须重新包装。例如,市面上常见的碗装方便面,配有面饼、调味包、塑料小叉等不同税目下的物品,且为方便食用搭配包装在一起,符合归类规则要求,应按主体面饼的基本特征归类。 - 规则四
:当货品无法依据前三个归类规则进行归类时,应采用与其最相似货品的税目进行归类。即将申报货品与类似货品比较,综合考虑名称、特征、功能、用途、结构等因素确定最相似货品。一般针对新产品较多的情况,如一种塑料充气安全气囊,其充气后能撑起汽车以便维修,实际作用类似千斤顶,故按相似性归入品目 84.25 。 - 规则五
:规则五是关于包装物品归类的专门条款。其中规则五(一)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容器:制成特定形状或形式,专门盛装某一物品或某套物品且专门设计,部分容器还制成所装物品的特殊形状;适合长期使用,容器使用期限与所盛装物品使用期限相称,且在物品不使用期间起保护作用;与所装物品一同报验,单独进口或出口的容器应归入相应品目;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包装物本身不构成整个货品的基本特征。例如,与所装珠宝首饰一同报验的首饰盒应与珠宝首饰一并归入品目 71.13,装载乐器的乐器盒应一并归入品目 92.02。规则五(二)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包装材料及包装容器:除规则五(一)规定以外的;通常用于包装有关货品;与所装物品一同报验,单独进口或出口的容器应归入相应品目;不属于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如装有电视机的瓦楞纸箱应与电视机一并归入品目 85.28,而装有液化煤气的钢罐因具有明显可重复使用特性,应分开各自归类。 - 规则六
:本规则是确定子目归类的原则,子目归类首先依据子目条文和子目注释确定,若无法确定,则上述各规则同样适用于子目的确定,除条文另有规定外,类注、章注也适用于子目确定。在具体确定子目时,需注意按先一级子目、再二级子目、然后三级子目、最后四级子目的顺序进行,且应遵循 “同级比较” 原则,即一级子目与一级子目比较,二级子目与二级子目比较等。例如,第 71 章注释四(二)说明了所称 “铂” 的范围,但子目注释二又对 7110.11 及 7110.19 所称 “铂” 进行了特殊规定,此时涉及的税目归类应适用子目注释二,而不考虑该章注释四(二)。
以上是较为专业的按规则进行学习和归类的内容。在处理关务问题,尤其是与海关就税号不认同需进行磋商时,更需运用这种 “海关语言”,依据规则说明自身对税号的选择。
税号设立与国际参考
在税号设立和制作方面,由于该体系和标准多参照西方,对于一些税号归类困难的产品,了解西方对其税号的判断是重要参考。尤其美国的归类裁决具有很好的参考性,美国海关会列出产品信息及税号归类考虑因素等详细说明。虽两国税号不完全一致,但大致的类别归入可作为重要参照准则。
笔者在接受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宗慧民老师培训时,其指出税号有时并非绝对明确,参照国外经验也是制定税号时的常见做法。除关务专业本身外,关务管理还涉及供应链的重要环节。因归类税号需明确产品是什么以便归入对应税号,而要准确了解产品,行业知识以及对供应链上下游的了解不可或缺。关务管理不能依赖公司内部或外部供应商等提供的信息,一旦信息错误,将导致税号错误并引发连锁反应。
以纺织业为例,经编、纬编、是否有涂层及涂层材质等都是重要的归类判断因素。很多布料的用料涤纶与聚酯实际为同一物质,而若使用尼龙(聚酰胺)作为处理材质进行涂布工艺,若信息误导将导致申报问题,如错误认为用料是涤纶、处理材质是聚酯,若对供应链行业知识了解不足,申报便易出错。
关务管理与供应链更深层次的关联
了解产品的来龙去脉是关务管理的重要拓展,即明确产品的源头及用途,这实际是认识供应和需求的过程。除税号不准确影响税款问题外,其他申报错误如件数、单位等也是海关关注重点。一旦出现错误被海关处罚,海关常提及的是影响海关数据统计的准确性。由此可见,关务管理应引申至更深层次的供应链管理。海关数据在国际贸易中,尤其在贸易冲突、贸易战期间,是各国的重要指引依据。这些数据清晰地反映了某一国家的进出口情况,各国据此制定相应政策以助力自身发展。
常见的如针对某些税号、原产地的税率变更,会直接影响公司供应链运作成本。如美国对我国发动贸易战提高部分税号税率,企业为降低成本会将生产线转移至其他国家,以避免在美国市场因税负过重而失去竞争优势。虽不能说关务管理具有预知功能,但税号税率的变动有助于了解国际贸易中的波动情况、潜在风险及利益点。例如,从某些税号退税率的不断降低,可了解国家对该行业的发展态度及转型方向。
当税率变化导致供应链从中国直接发货至美国转变为中国提供原料、东南亚加工后再发往美国时,供应链的设计、物料及成品的流动等均与关务密切相关。关务的意见能为供应链设计提供重要指导。例如,ZARA 的运作模式是将中国商品集中运输至西班牙,再从西班牙分拨至全球,虽对库存管理及库存周转率有积极作用,但涉及两次关税。了解欧盟关务规则,便能清晰看出税率对成本的影响。因税率问题导致的供应链重新设计和变更过程中,关务管理的另一重要责任是合规合法管理,即确保供应链运作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保障企业在不同关境国境间的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贸易惯例,避免因知识产权、倾销与反倾销、进出口管制等问题导致供应链运作中断的风险。
简单而言,关务工作虽看似集中于进出口申报,但实际上供应链运作中存在诸多涉及关务管理的因素,这些因素不时出现问题,会阻碍供应链的正常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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