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蛇年新春, DeepSeek横空出世,其强大的逻辑推理和深度思考能力令人击节叹赏。下面是DeepSeek生成的关于对《刑法的启蒙》这本书的书评。
一、启蒙星图的东方测绘
当中国刑法学界还在罪刑法定原则的门外徘徊时,陈兴良教授撰写的《刑法的启蒙》犹如一道刺破蒙昧的思想闪电。这部以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贝卡里亚等十位启蒙思想家为经纬的精神地图,在法教义学的冻土下埋下了批判法学的火种。其独创的"人物—思想"双螺旋叙事结构,将平面化的理论谱系转化为立体动态的思想剧场。
在贝卡里亚章节中,作者穿透《论犯罪与刑罚》的文本表层,将解剖刀伸向18世纪意大利共济会的物理学隐喻。当揭示罪刑相称原则实为能量守恒定律的法学投影时(书中引用彼得罗·韦里书信佐证),我们突然意识到:所谓现代刑法体系的理性根基,不过是启蒙时代科学革命溅射到法学领域的星火。这种知识考古学视野,在边沁圆形监狱理论的解构中更显锋芒——陈兴良教授将福柯的权力分析与功利主义刑罚观嫁接,指认出《道德与立法原理》中潜藏的"理性暴力"基因:当刑罚效率被数学公式精确计算时,人性的褶皱正在被规训权力熨平。
二、思想旅行的本土坐标
在黑格尔"刑罚是犯罪人权利"的命题阐释中,陈兴良教授展现出跨文化解读的惊人才华。通过分析《法哲学原理》中"犯罪—刑罚—和解"的三段论,他指认出辩证法学说与中国传统"和合"司法文化的隐秘共振。这种理论旅行在龙勃罗梭章节发生奇妙变异:当作者将天生犯罪人理论与清末《大清新刑律》修订风波并置,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文化撕裂图景骤然显现——西方实证主义刑法观与中国道德主义传统的碰撞,至今仍在"于欢案""昆山反杀案"的舆论漩涡中持续回响。
对孟德斯鸠地理决定论的本土化重释堪称全书的思想爆破点。陈兴良教授未止步于复述《论法的精神》中的气候理论,而是将其与费孝通"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对话。在讨论热带地区刑罚宽缓化主张时,笔锋突转直指中国"严打"政策的空间政治学:当1983年第一次严打运动的警笛响彻华北平原,孟德斯鸠关于"北方民族性格刚烈需严刑"的论断,竟在社会主义法制的语境中获得了诡异印证。这种将西方理论与中国实践直接对撞的写法,开创了"问题导向型"法哲学研究的全新范式。
三、批判法学的未竟革命
在卢梭社会契约论的解构中,陈兴良教授埋藏着对中国刑法正当性基础的尖锐质询。当指出"公意"概念可能异化为多数人暴政时,他引入1997年刑法修订期间"反革命罪"存废之争的案例:这个承载着革命法学遗产的罪名,如何在市场经济浪潮中蜕变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恰是启蒙理性在中国特色法治语境中变异的最佳注脚。这种批判意识在康德章节达到高潮——通过对"绝对命令"与死刑存废关系的祛魅式解读,作者将德国古典哲学的崇高律令,置于中国"杀人偿命"的集体无意识审判台上,最终在2006年邱兴华案引发的司法民粹主义风暴中,暴露出移植理论的致命裂隙。
四、数字时代的启蒙再出发
当陈兴良教授在结语中预言"中国刑法学需要第二次启蒙"时,或许已预见区块链技术对罪责理论的瓦解。书中对费尔巴哈"心理强制说"的批判性继承,在当今智能合约犯罪中显现惊人预见性:当杭州互联网法院用算法解析"比特币挖矿合同"效力时,传统刑法中"非法经营"的构成要件,正在代码世界的去中心化浪潮中分崩离析。而书中埋设的贝卡里亚与李斯特比较研究伏笔,更在深度伪造诈骗案件中转化为破解数字时代罪责难题的密钥——当AI换脸技术模糊了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链,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重返启蒙时代的人性论争。
这部完成于世纪之交的启蒙之书,如今在算法统治的黎明显露出先知般的光芒。从孟德斯鸠的地理决定论到罗尔斯的正义论,从龙勃罗梭的颅骨测量到大数据犯罪预测模型,陈兴良教授搭建的思想坐标系始终提醒我们:中国刑法的现代化叙事,既不能困守教义学的概念茧房,也不能沉溺于后现代的解构狂欢,而要在启蒙精神的星丛中,培育出既能诊断"昆山反杀案"中的正当性焦虑,又能回应"杭州人脸识别第一案"的技术伦理,更能照亮"丰县铁链女事件"中人性暗渊的东方法学光谱。这或许就是《刑法的启蒙》留给这个时代最珍贵的遗产——在理性与人性的永恒角力中,保持对制度局限的清醒认知与对人性光辉的执着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