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震惊香港股坛!X先生如何累「金牌庄家」入罪

文摘   2024-12-11 08:07   中国香港  
金融界近日最瞩目的消息必定是詹培忠、詹剑仑父子串谋欺诈联交所罪成,据报道二人现已被还押。这件案涉及大量十分值得探讨的技术和法律观点。

案中牵涉的卖壳操作是属于回避全面收购要约。在香港,90%以上的金融玩家都是这样做的。按《收购守则》(Takeovers Code),全面收购要约是由买方提出,回避全购是为了减省成本。

这件事中,詹培忠他们属于卖方。一般违反《收购守则》的市场交易状况,都是送去MMT(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审理,很少会以串谋诈骗作为控罪。何况回避全面收购是买方决定,在一般市场操作之下,卖方只要收足壳价就OK,管你爱用什么方法交收,全购不全购都是买方的事。尽管法官指出,卖壳本身不违法,但也难以释除金融界的疑虑。

詹氏父子在市场活跃很多年,是商界老手,参与卖壳亦已有30年,如果这样做有问题的话,基本上不会再有卖壳活动。但我们不妨看看法庭的判词,了解法庭和法官的观点。老实说,我只能说很有追看性,看到我目不暇给,像在看一套连续剧。

「金手指」因经济纠纷翻脸

法庭觉得这次卖壳是串谋诈骗,原因是隐藏了条文,除了伤害潜在公众小股东的利益,也诈骗了联交所。

首先,串谋必要有两个人或以上,只算上已潜逃、名叫马钟鸿的买家,并不符合定罪条件,所以卖方的詹氏父子也在其中。

没有鬼死不了人,理论上一个肯买一个肯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很难会出岔子,中间必然有「金手指」中间人。的确,法庭确认有这个人存在,但因为保护证人和当事人要求,所以判词称他为X先生。根据判词所说,X先生是买家马钟鸿的助手,帮助过他在之前的上市公司任居要职,也有参与买壳的洽谈过程。

X先生被法官练锦鸿确认为证供具可信性,因为他将整个案情由零到几乎全部100%还原出来,他甚至乎连大家吃晚饭喝酒,摸酒杯底、偷换酒杯的小动作都巨细无遗供出。证据太齐全了,而且律政司决定不起诉,所以X先生在法庭上开怀大讲。

到底为什么X先生会变节翻脸呢?其实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马钟鸿作为X先生的老板,经常欠薪,X先生曾经试过3个月没有粮出。其次,马钟鸿买壳的时候要用暗手人头出面,慢慢就打起自己人的主意,他叫助手X先生帮忙出钱协助买壳,需要用到数千万元。X先生最初只承诺可以给350万元,后来马钟鸿私人借钱给他做人头接货,钱却是用X先生的名义去借。钱虽借回来,但又要转给另一个人头,亦即是另一位涉案中年王女士一方。

卖壳过程涉串谋诈骗

借钱加上欠薪,X先生觉得没有保障,毕竟借钱是用自己名字,最后那些钱如果不翼而飞,「上身」的都是自己。

说到底金额都涉及近3000万元,所以X先生最后就反面了,当他和马钟鸿结束所有合作关系之后,已经部署从法律渠道去举报他。据了解,詹培忠的角色就很无奈,因为他只是一个卖家:你想买壳,我就卖给你。结果买家自己笼里鸡作反就连累到他。

我相信从头到尾詹氏父子都不觉得他们自己会被定罪。詹培忠今年依然活跃公开露面,甚至受杨受成邀请出席看《金手指》首映。电影中由白只饰演,和阿Sa有爱情线的金牌庄家,原形就是詹培忠。

詹培忠也接受了杨受成旗下的刊物访问,大谈当年一些做股票的经历,还原一段股坛历史。从他轻松面对日常,感觉不出对案件有一丝担忧,而且任何金融界有识之士,都不觉得他会被定罪,所以当控罪成立,金融人大多跌到一地眼镜碎。业内90%的人都在做这种操作,如果他被定罪,就代表大部分人都有机会要坐牢。

今年詹培忠看了《金手指》这套电影,现实中却因为买方出现了「金手指」,发生的事情都被巨细无遗地放上法庭,所有人都被指证出来了。不幸地,这些零散的证据串起来就变成案件中的诈骗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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