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向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下周一(12月2日)讨论简朴房规管方案,公众咨询期由当天至明年2月10日结束。
安排社工队助住户揾租盘
文件罗列简朴房八大最低标准,并强调在认证制度下,业主及二房东若出租不符合最低标准的住宅楼宇分间单位,须负上刑事责任;房屋局局长获赋权巡查及搜证,如发现有人出租未获认证,或不符标准的简朴房,最高罚款30万元及判囚3年;如在登记制度下作出虚假陈述,可罚款一万元及监禁3个月。当局表明,会研究对持续违法出租时间愈长的个案施加较高罚则。新制度下有机制予业主上诉,由建筑测量工程专业人士及法律界人士等组成的独立委员会处理。
当局预计,规管的条例草案明年获立法会通过后,最快明年第四季开始让㓥房业主登记,为期一年至年半;登记期完结后,当局会给予一至两年宽限期,让业主改装不合格的分间单位,宽限期过后业主仍出租未有登记或不合规格的分间单位,当局就会执法。
此外,简朴房须获专业人士认证,有效期5年,即每5年要提交专业人士核证报告始获续证。
文件指出,为免有劏房户流离失所,当局会按需要透过社工队协助住户在私人市场「揾租盘」。
立法会议员梁文广欢迎方案,指最低标准合乎预期,相信能改善住户生活环境。至于巡查不合规分间单位的工作,梁文广建议当局成立专责组,由屋宇署、消防处、水务署等部门协助及勘察,以提升执法效率。
议员指与租管法例不一致
另一议员田北辰对建议方案存有不少疑问,表明会于下周一会议上提问,包括标准要求有独立水电表,惟与之前租管法例的要求不一致,政府会否同时修改租管法例?业主及二房东若出租不合规简朴房均须负刑责,业主可否以不知单位做简朴房作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