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辽宁省医保局转发了国家医保局、人社部关于印发2024年版医保药品目录的通知,并提出落实要求。将谈判药品分为高值管理药品和按常规乙类管理药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高值管理药品纳入辽宁省“双通道”管理范围。高值管理药品共219个(见文末表格)
明确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应于2025年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新版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将谈判药品分为高值管理药品和按常规乙类管理药品
该通知指出,建立完善“有进有出”的高值管理药品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确保能报销、基金可承受、兼顾同类公平”原则,将谈判药品分为高值管理药品和按常规乙类管理药品。
经组织专家论证,将《2024年药品目录》中的注射用维得利珠单抗等219种药品(见文末表格)纳入辽宁省高值管理药品清单,其中麦格司他胶囊等57种药品限门诊应用时单独据实结算。将注射用利培酮微球(Ⅱ)调出辽宁省高值管理药品清单。
未确定为高值管理药品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按常规乙类有关规定执行。将脯氨酸加格列净片等药品纳入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具体品种和医保支付标准按照《辽宁省医疗保障药品编码数据库》相关更新数据执行。
2025年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
各市要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将医保药品目录和相关政策落实责任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内容,强化用药合理性和费用审核,履行药品配备、使用、支付、管理等方面职责的监督检查。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落实合理用药主体责任,建立院内药品配备与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联动机制,原则上应于2025年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根据《2024年药品目录》调整结果及时对本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进行调整和优化。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为由影响药品进院。
自2025年1月1日起双通道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平台流转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高值管理药品纳入我省“双通道”管理范围,参保患者可凭处方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