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广东省医保局、省人社厅发出广东省药品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该通知显示,在国家药品目录基础上,加上由广东省按规定增补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制定了《2025年版广东药品目录》(下称《目录》),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外,同时也公布了广东省2025年版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目录,共有610个品种纳入双通道单独支付目录(国谈协议期406+竞价21+原国谈转常规183),另有8个岭南名方(单独支付,不属于双通道范围))以及过渡期原国谈药品2个品种(7月1日起不再享受双通道及单独支付政策)。(名单见文末)
《通知》要求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医保药品目录新增药品挂网工作。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应于2025年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根据《目录》及时调整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外配目录,对国家谈判药品做到应配尽配。优先将按规定在定点零售药店不得销售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肽类激素等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本机构用药目录。充分考虑患者用药延续性和待遇稳定性,对国家谈判药品协议期结束转为常规乙类的药品,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应继续将其纳入本机构药品用药目录和外配目录。《目录》包括凡例、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的国家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等六部分。凡例是对《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2025年版广东药品目录》共有药品6399个,其中西药1396个,中成药1336个(含民族95个),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部分427个(含西药369个、中成药58个),中药饮片1655个,医疗机构制剂1585个。本次调整中新增的药品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调出的药品同步调出基金支付范围。目录分甲、乙类,甲类药品不设定个人先自付比例,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个人先自付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并报省医保局备案。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时不分甲、乙类。《目录》是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全省统一执行。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的有效衔接,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惠民保”等商业健康保险进医院,实现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