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慧 (巴彦淖尔金融监管分局)
为深入推进“四新”工程建设,巴彦淖尔金融监管分局高效执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做好金融支持,从金融信贷、机制创新等方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三北”攻坚加速推进,生态屏障越筑越牢。
立足于完善监管政策。巴彦淖尔金融监管分局党委先后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印发金融支持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指导性文件,制定10方面落实举措,为推动政策支持绘制“金融地图”。
着眼于构建长效机制。围绕荒漠化综合防治、“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现代农牧业发展和绿色发展等领域设计监管评价指标体系,搭建“2+N”非现场监管特色报表体系,建立月度季度年度监测通报机制,新增机构监管科条线分析通报所监管机构的运行情况和风险问题,加强政策后评估,推动金融政策进一步走深走实。
多渠道增加有效金融供给。聚焦防沙治沙,加大光伏保险支持,指导机构为“光伏+生态治理”模式提供99.95万元风险保障;深挖建设黄河文化旅游带金融需求,为乌梁素海湿地多样性保护提供保险保障2.2亿元;加大环境污染攻坚力度,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现零的突破;挖掘绿色领域业务增长点,成功发放首笔林权抵押贷款,涉及金额1514万元。针对优势特色产业,联合多部门印发《巴彦淖尔市2024年果蔬价格指数保险方案》。
多维度激发金融机构活力。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实现许可事项100%按期办结,激发金融机构市场活力。联合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林草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出台促进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实体经济等多项监管政策,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提升政策精准性、协同性和落地性,全面推进“三北”工程绿富同兴。截至10月末,绿色保险累计提供风险保障592亿元。
优化金融环境。推动市政府召开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政银恳谈会,推动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累计组织开展政银保企对接活动、金融政策宣讲活动10余场,覆盖科技创新、绿色金融等多个重点领域,绿色贷款余额193.5亿元,较年初增长35.93%,超各项贷款增速28.7%。
加强监督指导。通过“政策引导+监测统计+督促推动+考核问效”的方式,指导机构持续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注入金融动能。如,积极支持铁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保险机构为3家有色金属企业提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供风险保障金额1.05亿元;开办全国首单天然草原政策性保险,累计为184.44万亩草原提供3688.8万元风险保障。银行机构创新推出服务口岸环境保护专属产品“环保运输分期贷”“能源保供贷”,累计发放贷款2.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