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鸡毛

文摘   2024-11-14 08:47   北京  

1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
她不是西南联大的人。她不属于教职员工,更不是学生。西南联大的各种名册上都没有“文嫂”这个名字。她只是在西南联大里住着,是一个住在联大里的校外的人。然而她又的的确确是“西南联大”的一个组成部分。她住在西南联大的新校舍。
西南联大的新校舍在昆明大西门外,原是一片荒地。有很多坟,几户零零落落的人家。坟多无主。有的坟主大概已经绝了后,不难处理,有一个很大的坟头,一直还留着,四面环水,如一小岛,春夏之交,开满了野玫瑰,香气袭人,成了一处风景。其余的,都平了。坟前的墓碑,有的相当高大,都搭在几条水沟上,成了小桥。碑上显考显妣的姓名分明可见,全都平躺着了。每天有许多名师大儒、莘莘学子从上面走过。
这个地方原本的住户呢,由学校出几个钱,都搬迁了。文嫂也是这里的住户。她不搬。说什么也不搬。她说她在这里住惯了。联大的当局是很讲人道主义的,人家不愿搬,不能逼人家走。可是她这两间破破烂烂的草屋,不当不间地戳在那里,实在也不成个样子。新校舍建筑虽然极其简陋,但是是经过土木工程系的名教授设计过的,房屋安排疏密有致,空间利用十分合理,那怎么办呢?主其事者跟文嫂商量,把她两间草房拆了,另外给她盖一间,质料比她原来的要好一些。她同意了,只要求再给她盖一个鸡窝。那好办。她这间小屋,土墙草顶,有两个窗户(没有窗扇,只有一个窗洞,有几根直立着的带皮的树棍),一扇板门。紧靠西面围墙,离二十五号宿舍不远。
宿舍旁边住着这样一户人家,学生们倒也没有人觉得奇怪。学生叫她文嫂。她管这些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金先生、朱先生……但是,相处这些年了,竟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是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除非你给她,她从不伸手要东西。学生丢了牙膏肥皂、小东小西,从来不会怀疑是她顺手牵羊拿了去。学生洗了衬衫,晾在外面,被风吹跑了,她必为捡了,等学生回来时交出:“金先生,你的衣服。”除了下雨,她一天都是在屋外呆着。她的屋门也都是敞开着的。她的所作所为,都在天日之下,人人可以看到。
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衣服被窝洗好做得了,为了避免嫌疑,她从不送到学生宿舍里去,只是叫女儿隔着窗户喊:“张先生,来取衣服,”——“李先生,取被窝。”
她的女儿能帮上忙了,能到井边去提水,踮着脚往绳子上晾衣服,在床上把衣服抹煞平整了,叠起来。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也许她原是靠喂鸡过日子的)。联大到处是青草,草里有昆虫蚱蜢种种活食,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每天一早,文嫂打开鸡窝门,这些鸡就急急忙忙,迫不及待地奔出来,散到草丛中去,不停地啄食。有时又抬起头来,把一个小脑袋很有节奏地转来转去,顾盼自若——鸡转头不是一下子转过来,都是一顿一顿地那么转动。到觉得肚子里那个蛋快要坠下时,就赶紧跑回来,红着脸把一个蛋下在鸡窝里。随即得意非凡地高唱起来:“郭格答!郭格答!”文嫂或她的女儿伸手到鸡窝里取出一颗热烘烘的蛋,顺手赏了母鸡一块土坷垃:“去去去!先生要用功,莫吵!”这鸡婆子就只好咕咕地叫着,很不平地走到草丛里去了。
到了傍晚,文嫂抓了一把碎米,一面撒着,一面“咕咕”叫着,这些母鸡就都即足足地回来了。它们把碎米啄尽,就鱼贯进入鸡窝。进窝时还故意把脑袋低一低,把尾巴向下耷拉一下,以示雍容文雅,很有鸡教。鸡窝门有一道小坎,这些鸡还都一定两脚并齐,站在门坎上,然后向前一跳。这种礼节,其实大可不必。进窝以后,咕咕囔囔一会,就寂然了。于是夜色就降临抗战时期最高学府之一,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的新校舍了,阿门。
2
文嫂虽然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但是大学是什么,这有什么用,为什么要办它,这些,她可一点都不知道。只知道有许多“先生”,还有许多小姐,或按昆明当时的说法,有很多“摩登”,来来去去;或在一个洋铁皮房顶的屋子(她知道那叫“教室”)里,坐在木椅子上,呆呆地听一个“老倌”讲话。这些“老倌”讲话的神气有点像耶稣堂卖福音书的教士(她见过这种教士)。但是她隐隐约约地知道,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
先生们现在可没有赚大钱,做大事,而且越来越穷,找文嫂洗衣服、做被窝的越来越少了。
大部分先生非到万不得已,不拆被窝,一年也不定拆洗一回。有的先生虽然看起来衣冠齐楚,西服皮鞋,但是皮鞋底下有洞。
有一位先生还为此制了一则谜语:“天不知地知,你不知我知。”
他们的袜子没有后跟,穿的时候就把袜尖往前拽拽,窝在脚心里,这样后跟的破洞就露不出来了。他们的衬衫穿脏了,脱下来换一件。
过两天新换的又脏了,看看还是原先脱下的一件干净些,于是又换回来。有时要去参加Party,没有一件洁白的衬衫,灵机一动:有了!把衬衫反过来穿!打一条领带,把纽扣遮住,这样就看不出反正了。
就这样,还很优美地跳着《蓝色的多瑙河》。有一些,就完全不修边幅,衣衫褴褛,囚首垢面,跟一个叫花子差不多了。他们的裤子破了,就用一根麻绳把破处系紧。文嫂看到这些先生,常常跟女儿说:“可怜!”
来找文嫂洗衣的少了,她还有鸡,而且她的女儿已经大了。女儿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也离开了本地。
3
联大的人都有点怪。“正常”在联大不是一个褒词。一个人很正常,就会被其余的怪人认为“很怪”。即以二十五号宿舍而论,如果把这些先生的事情写下来,将会是一部很长的小说。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他独占北边的一个凹字形的单元。他不欢迎别人来住,别人也不想和他搭伙。他不知从哪里弄来一些木板,把双层床的一边都钉了木板,就成了一间屋中之屋,成了他的一统天下。凹字形的当中,摞着几个装肥皂的木箱——昆明这种木箱很多,到处有得卖,这就是他的书桌。他是相当正常的。
一二年级时,按时听讲,从不缺课。联大的学生大都很狂,讥弹时事,品藻人物,语带酸咸,辞锋很锐。
金先生全不这样。他不发狂论。事实上他很少跟人说话。
其特异处有以下几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
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
联大的学生时兴用一种灰绿色布制的夹子,里面夹着一叠白片艳纸,用来记笔记,做习题。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出让衣鞋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不是顶天立地满满写着字,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
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了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他还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大概是相当笨的,因此,每晚都开夜车。
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
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
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
这样过了三年。到了四年级,他在聚兴诚银行里兼了职,当会计。其时他已经学了簿记、普通会计、成本会计、银行会计、统计……这些学问当一个银行职员,已是足用的了。至于经济思想史、经济地理……这些空空洞洞的课程,他觉得没有什么用处,只要能混上学分就行,不必苦苦攻读,可以缺课。他上午还在学校听课,下午上班。晚上仍是开夜车,搜罗纸片,吃肉。自从当了会计,他添了两样毛病。一是每天提了一把黑布阳伞进出,无论冬夏,天天如此。二是穿两件衬衫,打两条领带,穿好了衬衫,打好领带;又加一件衬衫,再打一条领带。这是干什么呢?若说是显示他有不止一件衬衫、一条领带吧,里面的衬衫和领带别人又看不见;再说这鼓鼓囊囊的,舒服吗?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这外号很长:“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金先生很快就要毕业了。毕业以前,他想到要做两件事。一件是加入国民党,这已经着手办了;一件是追求一个女同学,这可难。他在学校里进进出出,一向像马二先生逛西湖:他不看女人,女人也不看他。
谁知天缘凑巧,金昌焕先生竟有了一段风流韵事。一天,他正提着阳伞到聚兴诚去上班,前面走着两个女同学,她们交头接耳地谈着话。一个告诉另一个:这人穿两件衬衫,打两条领带,而且介绍他有一个很长的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听话的那个不禁回头看了金昌焕一眼,嫣然一笑。金昌焕误会了:谁知一段姻缘却落在这里。当晚,他给这女同学写了一封情书。开头写道:“××女士芳鉴,迳启者……”接着说了很多仰慕的话,最后直截了当地提出:“倘蒙慧眼垂青,允订白首之约,不胜荣幸之至。随函附赠金戒指一枚,务祈笑纳为荷。”在“金戒指”三字的旁边还加了一个括弧,括弧里注明:“重一钱五”。这封情书把金先生累得够呛,到他套起钢笔,吃下一块肉时,文嫂的鸡都已经即即足足地发出声音了。这封情书是当面递交的。
这位女同学很对得起金昌焕。她把这封信公布在校长办公室外面的布告栏里,把这枚金戒指也用一枚大头针钉在布告栏的墨绿色的绒布上。于是金昌焕一下子出了大名了。
金昌焕倒不在乎。他当着很多人,把信和戒指都取下来,收回了。
你们爱谈论,谈论去吧!爱当笑话说,说去吧!于金昌焕何有哉!金昌焕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过两天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4
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不知怎么丢的。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的鸡呢?我的鸡呢?……”
文嫂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还得吃饭,还得每天把鸡放出去,关鸡窝。还得洗衣服,做被窝。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窝的多了。
这几天文嫂常上先生们的宿舍里去。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一件鱼网似的毛衣,一个压扁了的脸盆,几只配不成对的皮鞋——那有洞的鞋底至少掌鞋还有用……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曲尺形或凹字形的单元打扫一下。
因为洗衣服、拣破烂,文嫂还能岔乎岔乎,心里不至太乱。不过她明显地瘦了。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地盘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鸡呀!我笋壳鸡呀!我黑母鸡,我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呐,你咋个要偷我鸡呀!……”“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鸡呀!……” “我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屈、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这金昌焕真是缺德,偷了文嫂的鸡,还借了文嫂的鼎罐来炖了。至于他怎么偷的鸡,怎么宰了,怎样褪的鸡毛,谁都无从想象。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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