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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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深度解析
夫妻特有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若其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与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此规定的意义在于,给予夫妻一方保障以及防止另一方滥用权利。
来源:法治承德
审核:李学敏
签发:王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