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陶女士将其半年前购买的2双运动鞋交由被告干洗店进行清洗,并支付了85.3元的清洗费。4月,陶女士去干洗店取鞋时发现送去清洗的2双鞋子出现了开胶,考虑到鞋子已经穿过一段时间,加之被告承诺可以通过补胶的方式将其恢复原状且补偿了5张免费洗衣券,故陶女士同意了干洗店的处理方案,还将自己4月刚刚购买的另一双运动鞋交由其清洗。但当陶女士再次去取鞋时发现,三双鞋子均出现开胶,且之前的补胶修复的也十分明显,影响外观。故双方就鞋子的问题发生争执,经市监部门多次协商未果,陶女士遂诉至海门法院,要求被告干洗店赔偿全部购鞋款共计1897元。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江苏省洗染行业消费争议解决办法》之规定,“衣物局部有问题,不影响正常穿着,经营者应以修补为主,并给予相应经济补偿。对于非保值洗染衣物,原则上按照洗染衣物25%的年折旧率计算赔偿。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原值的70%,最低不低于原值的30%。”该案中,陶女士作为消费者,将运动鞋送洗,被告干洗店接受,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洗护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干洗店作为专业的洗护机构,应具备相对专业的知识和技术,现因其不恰当的清洗方式确实造成了陶女士鞋子开胶,其修复也没有得到原告认可,应当负担赔偿责任。但考虑到陶女士送洗时并未告知干洗店鞋子价值较高,需要进行特护,且双方也并未约定保价精洗。故陶女士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干洗店的责任。
近日,在法庭多次调解下,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干洗店当庭向陶女士支付500元,双方握手言和后,陶女士当庭撤诉。
法官说法
价格较高的商品在使用中往往被赋予较高心理预期和审美需求,其洗护流程要求、收费标准与普通衣物必然有所区别。因此,消费者对该类贵重衣物的洗护保养应尽到更高的注意义务,送洗时也应主动告知衣物品牌和价值、具体洗护要求等信息,提前获知洗护效果,并与经营者现场商定选择保值洗涤等相匹的洗护项目,支付相应对价。
同时,作为洗护行业经营者,在商品的保养修复前要与消费者进行充分的沟通,确认保养修复方案。对消费者持高档、名牌贵重衣物送洗时,应建议消费者进行保值精洗,并与消费者就保值精洗的费用、保值金额等内容进行书面约定。
来源:宋姗姗
版面:孙双凤
责编:张美芳
审核:杜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