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仇华,男,1973年10月2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25197310022157,汉族,住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中海村十三组40号。
涉案标的:130000.00元
执行依据:(2021)苏0684民初1076号民事调解书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止)。
悬赏条件及奖励:
1、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协助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由申请执行人支付报酬人民币2000.00元。
2、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由申请执行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报酬。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机场、码头、车站、酒店等单位和人民群众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待被执行人司法拘留或执行到钱款后,由申请执行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被执行人下落的,请先予控制,并速与本院联系。
联系电话:0513-68902128、13951306110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