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现公开悬赏征集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洪小龙,男,1976年5月11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087197605117433,汉族,住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双烈村十五组25号。
涉案标的:117000元
执行依据:(2023)苏0613民初9285号民事调解书
悬赏期限:一年(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止)。
悬赏条件及奖励:
1、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协助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由申请执行人支付报酬人民币1000元。
2、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由申请执行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报酬。悬赏奖金由申请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机场、码头、车站、酒店等单位和人民群众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待被执行人司法拘留或执行到钱款后,由申请执行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被执行人下落的,请先予控制,并速与本院联系。
联系电话:0513-68902128、13951306110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