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现公开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陆春豪,男,1992年2月4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84199202045414,汉族,住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余合村27号。
涉案标的:715118.79元。
执行依据:(2020)苏0684民初6141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期限:2024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4日。
1.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由申请执行人支付报酬800元。
2.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由申请执行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报酬。(本院已发现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68902128、0513-68902181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