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现公开悬赏征集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蔡建美,女,1968年11月25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24196811250843,汉族,住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界北村十九组67号。
悬赏事由:
申请执行人陆建华、顾勤忠、仇文斌、施旭东与被执行人徐达、蔡建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本院(2023)苏0613民初5378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1034583.34元及相应的利息。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前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时止。
悬赏条件及奖励:
1、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协助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由申请执行人支付报酬人民币1000元。
2、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由申请执行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报酬。
机场、码头、车站、酒店等单位和人民群众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待被执行人司法拘留或执行到钱款后,由申请执行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被执行人下落的,请先予控制,并速与本院联系。
联系电话:0513-68902128、051368902180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