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文摘   2023-11-08 16:21   云南  
     问:我表妹2022年1月入职了一家科技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1年。今年1月初,公司提前向他发出书面通知,要续签3年的合同,新合同将维持原来的岗位和待遇标准。我表妹觉得既没升职也没加薪,决定不再续签合同。像她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他经济补偿金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像你表妹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公司给经济补偿金,但公司可以不给。
      问:那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有两种情况,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一,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第二,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是要降低劳动者原来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不愿意续签。
      问:如果确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那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完。

  

云南北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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