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转租注意事项

文摘   2023-09-11 21:33   陕西  




租赁合同中转租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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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转租的基本原则


1、《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确立了转租的基本原则,即承租人行使转租权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应当经过出租人的同意。

2、出租人的同意可以是事前同意,也可以是事后追认。

事前同意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通过约定明确承租人享有转租的权利。如果双方的租赁合同对转租没有作出明确约定,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的,可以在承租人实施转租行为前取得出租人同意。

事后追认是指:承租人在转租后取得出租人的追认。签订租赁合同时未约定承租人享有转租权,承租人转租后应当将转租的事项通知出租人,由出租人作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情况下的“沉默”,应被视为出租人同意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行为,被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02

规避擅自转租行为的法律建议


1、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转租人未经出租人事先同意不得转租,同时约定擅自转租的违约责任。比如赔偿一定的合理违约金、支付擅自转租赚取的租金差价。发现擅自转租的事实,如不同意转租应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2、转租人:建议在转租时一定要确保已经获得出租人的同意,比如租赁合同明确约定有权转租或者事先询问出租人的意见,确保自己有转租的权限。

3、次承租人:建议在租赁房屋时向转租人核实是否已经获得出租人的同意,并要求其出示相关的凭证,比如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聊天记录等。同时,在转租合同中约定,转租人承诺已经获得出租人的同意转租,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如赔偿两个月的租金、赔偿中介费等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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