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60岁大妈给丈夫扫墓,竟发现墓穴被“刨”了,骨灰不翼而飞!大妈:“我丈夫一辈子与人为善,不可能啊”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文摘   2024-11-21 12:23   黑龙江  


高大妈去墓地祭拜丈夫,竟发现丈夫的骨灰不见了,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高大妈和丈夫二人感情非常好,但是丈夫不久前因为意外去世,高大妈很痛心。


高大妈为了能让丈夫死后有个好地方,就在本地的一个高档墓园给自己丈夫选了块风水好的墓地,高大妈逢年过节就去墓园看一下丈夫。


每次去她都会带着丈夫最爱吃的烧鸡。


这一天,高大妈像往常一样,带着烧鸡和酒去看望丈夫,走进了墓园。


到了以后,让高大妈一度怀疑自己走错了,这墓已经被破坏的不成样子,墓碑也断成了几截,根本看不出是不是丈夫的名字,而且墓穴也被刨开,骨灰也已不见踪影。


高大妈急忙叫来了管理员,、经过确认这确实是丈夫的墓穴。


高大妈气的大骂:“是谁这么缺德?你们墓园是怎么管理的,我一年给你们交那么多的管理费,你们就是这样管的?”


工作人员一直道歉,和高大妈一起报了警。


调查中,工作人员也回忆,最近没有可疑人进入墓园,而且墓园都是有监控的。


监控内容显示:是一个带黑帽子的年轻人拿着一把榔头把高大妈丈夫的墓穴破坏的。


这个背影高大妈觉得很熟悉,但是就是想不起来。


警察让高大妈回忆一下,高大妈的丈夫生前有没有关系的不好的人,高大妈觉得自己丈夫一辈子和和气气,没有什么仇人。 


高大妈一直没有头绪,只能回去等着警察结果。


过了几天,警察抓到了破坏高大妈丈夫墓地的人,原来是自己的侄子高志。


高大妈的侄子高志说出了理由:高大妈家没有孩子,现在高大妈丈夫不在了,高志就想让高大妈把房子过户给他,正好自己需要买套房子结婚。


高志认为反正高大妈没有孩子,把房子给他,他以后给高大妈养老就是了。


但是高大妈拒绝了他,他一气之下才将高大妈丈夫的墓穴给砸了,至于骨灰,已经丢在河边了。


高大妈听到这个原因,愤怒到了极点。


虽然丈夫的骨灰已经被找回,但高大妈还是觉得生气。 


于是,高大妈将侄子高志告上法庭,要求高志赔偿其墓穴钱10万,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赔偿金30万元,墓园承担连带责任。那法院会支持她么!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高大妈认为,丈夫的墓穴被破坏,高志是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对她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应当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金。而墓园管理不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墓园认为,已经尽到管理义务,和他们无关。


高大妈的侄子高志未出庭参加诉讼。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故意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高大妈丈夫的墓碑、墓穴属于高大妈的财物,而且是高大妈精神上的寄托,对高大妈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现在高志将其破坏,还将高大妈丈夫骨灰拿走,对高大妈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墓园作为管理人,未尽到管理责任,存在过错,所以墓园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高大妈提供修建墓碑的票据可以证实,高大妈丈夫的墓地一共花费10万元,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酌情支持10万元。


法院根据过错程度酌情认定,高志承担80%的赔偿责任,墓园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所以最后法院判决,高志赔偿高大妈墓穴损失及精神损失赔偿金16万元,墓园承担4万元的赔偿责任。


个人观点


都说死者为大,刨坟掘墓是多大仇恨才能做出来的事?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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