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女子花830万买31斤金条放在家中,竟被儿子私自卖了,还送给朋友21万。女子:“孩子年纪小,不能算数”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1-08 12:07   黑龙江  


秦杰没想到自己的儿子张迪,竟然能干出偷自己家金条的事,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秦杰家境富裕,自己和老公打拼多年也有了一些大大小小的资产,但是她不喜欢买豪车别墅,也不喜欢购买奢侈品。但是她喜欢买黄金。


前段时间,她花了830万买了31斤金条,放在了家中的保险柜中,她觉得这年头,买黄金才是最靠谱的。


而自己的儿子虽然算的上是一个富二代,但她从小就控制儿子花钱,就拍他学坏。


秦杰儿子张迪今年13岁,到了叛逆的年纪,虽然有的时候张迪不爱学习,不听话,但总体来说还是很好的。


秦杰正好要和丈夫去外地出差,就留儿子张迪和保姆在家、


秦杰还特意多留给儿子一些零花钱。


就这样,秦杰和丈夫去外地出差了半个月回来了,儿子张迪也开心的迎接了她。


当天晚上,秦杰需要打开保险柜找一份很重要的资料,一打开发现家中31斤的金条不翼而飞。


秦杰有些着急,毕竟这31斤金条不是小数目,就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察来到了现场进行了侦查,对秦杰说:“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大”


经过了警察半个月的调查发现,拿走家中金条的竟是自己的儿子张迪。


这可把秦杰夫妇气坏了。


原来张迪虽然知道自己家里有钱,但他从来没有享受过富二代的待遇,于是自己动了金条的心思。


而张迪在将家中31斤金条偷走后,打算变现,但没有人愿意收,尤其是张迪还未成年的情况下。


张迪只能寻求自己的朋友王鹏帮忙,而王鹏已经成人,也认识了很多社会上的人,没多久,就帮张迪把这些金条变现了,总共变现565万。


张迪拿着这些钱买了一辆二手的兰博基尼,还买了一些奢侈品。为了表示感谢还去高档酒店请王鹏和他的朋友吃了大餐。


而张迪又另外给了王鹏21万好处费。


现在事情败露了,秦杰觉得自己教子无方。


警察对张迪进行了批评教育,张迪也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而秦杰为了降低损失,就与儿子买车的地方和购买奢侈品的地方进行了协商,再扣除一部分费用后,大部分的钱都退回来了。


就在秦杰向儿子的朋友王鹏索要21万时,王鹏却说:“我现在只有5万了,剩下的16万已经花了”


秦杰无奈,只能将王鹏告上法庭,要求返还21万,那法院会支持她么!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秦杰认为,现在儿子张迪还是未成年人,其赠与是无效的,所以王鹏应当返还。


王鹏认为,这钱是张迪赠与给他的,而且自己已经花了16万了,最多只能返还5万。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与自己的年龄、智力不相匹配的行为,应当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否则是无效的。


本案中,张迪的年纪是13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而且张迪赠与的21万是其父母秦杰夫妇的财产,张迪无权处分。


所以王鹏在明知这21万来源的情况下仍然收取,具有明显的故意。


最后法院判决,王鹏返还秦杰21万元。


个人观点


本案发生后,有的人问,张迪不构成盗窃罪么?笔者认为,因为张迪没有达到构成盗窃罪的年纪,所以不构成犯罪。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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