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彤彤本想低价买房,没想到却因为自己的手误花了大价钱,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徐彤彤想买一套连排别墅,但市场上价格高,而且好的房子很少。她听朋友说在网上参加拍卖有的时候能低价买到好房。
徐彤彤决定试一试。她打开了拍卖网站,挑选了一套自己心仪的房子,等待着参加拍卖。
这套房子的起拍价是10万,徐彤彤心想看看能不能在300万之内买下房子。
拍卖开始,有人出11万,徐彤彤立刻出13万。同时同分同秒,有人人出价7500000元。
徐彤彤以为是75万,就想也没想又加了一万。
她加完价,其他人就不在出价了。就当徐彤彤以为自己以76万的价格拍下房子而感到高兴时。
她仔细一看,成交价竟然是751万。
徐彤彤又重新看了一下上次别人出的价,她仔细一看,这根本不是75万,而是750万。
徐彤彤赶紧联系拍卖公司,拍卖公司说表示理解,帮她核实一下。
徐彤彤很紧张,毕竟按照规则,如果自己悔拍,16万的保证金是不退的。
经拍卖公司核实,本次拍卖加价确实存在问题。就将徐彤彤的16万退回给了她。徐彤彤长舒一口气。
就当徐彤彤以为拍卖无效的时候,竟然接到拍卖公司的电话,
原来房主认为成交价格就是751万,虽然徐彤彤说自己手误,但他们不认可,让徐彤彤继续支付购房款。
徐彤彤当然不会支付,又过了几天,她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传票,房主也就是委托方将徐彤彤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751万的购房款。那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法律分析
房主认为,徐彤彤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现在成交价格是751万,徐彤彤应当按时支付,否则构成违约。
徐彤彤认为,是有人恶意提高房子价格,自己疏忽大意才出价751万的,自己出价751万应当是无效的。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而根据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申请撤销。
房子在拍卖过程中,价格从11万突然涨到750万,价格跳跃较大,徐彤彤误以为是75万,属于正常情况。
徐彤彤在误以为是75万的情况下,继续加价1万元,属于对价格的重大误解。
而根据现在的市场价格,涉案房屋的市场价根本达不到750万。
所以徐彤彤的拍卖行为是无效的。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房主的诉讼请求。
个人观点
本案发生后,有的网友说,谁能想到10多秒从13万一口价拉到750万,感觉有人在操控。
还有人说,这里面水太深了,还是远离比较好。对于本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