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君花900万买了60个车位,闲置了5年,等她想卖出去时发现,竟被物业私自租出去了,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陈文君买了套房子,当时买房子的时候车位很便宜,15万一个,她正好有一笔钱,想投资,于是她一口气在小区内买了60个车位,花了900万。
陈文君觉得虽然现在小区内车位不是很值钱,她相信过几年车位一定会涨价的。
因为工作原因,她离开了杭州,去了上海。临走的时候特意找人帮她把这些车位都上了地锁,就怕有人私自停车。
5年后,陈文君又回到了杭州,据她了解当时她买的车位至少涨价5万元,即使不卖向外出租,租金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可是就当她去停车场看车位时,竟发现自己的之前购买的车位上面已经被挂上了牌子,而且地锁也不见了,正好有一辆车回来。
陈文君:“这车位是我的,你怎么随便停?”
那人说:“这车位是我租的”
陈文君:“谁租给你的?”
那人又说:“物业租给我的啊”
陈文君很生气就去找物业,物业承认将陈文君的车位租出去了,但是却说:“我们当时公告了,我们是开业主委员会讨论后决定的,现在已经全部租出去了,我们也是为了小区内业主好,为了大家好”
陈文君很生气:“这些车位我都上了地锁,证明有主人的,而且这么多年我没接到一通电话,你们业主委员会权力也太大了”
物业:“反正我们公告后没有人提异议,就说明这车位属于无主物了,既然是无主物,我们业主委员会自然有权利向外出租”
陈文君很生气:“这些车位是我的,现在我回来了,你把这么长时间的租金给我”
物业:“一共才向外租了3个月,我们在出租之前还将车位装上了地坪,一个车位800块钱,你需要把这些钱先给我”
陈文君:“你们私自将我的车位租出去了,还让我拿钱给你们,你自己听听你说的”
物业:“我们也是为了小区内业主好,现在小区内车位紧张,你这些车位空着也是空着”
陈文君觉得物业的态度差了,一气之下将物业告上了法庭,要求物业赔偿其租金损失。而物业也向陈文君提起了反诉,要求陈文君支付车位地坪费,每个800元,那法院会如何判决呢!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陈文君认为,自己的车位被私自租出去,应当赔偿她损失。
至于地坪费用,物业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私自安装,自己不同意支付。
物业认为,自己可以把租金给陈文君,但地坪费陈文君应当给。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经法院调查,车位已被租出去6个月,每年租金是12000元。
陈文君在购买车位时,已经支付了对价,并办理了相关手续,这60个车位应当归陈文君所有。
而物业将陈文君的车位私自租出去,侵犯了陈文君的权利,应当赔偿陈文君的损失。
关于地坪费,物业在未经陈文君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为车位装地坪,物业应当承担相应的风险,而不应当由陈文君来承担。
所以最后法院判决,物业赔偿陈文君租车损失36万元。驳回物业的诉讼请求。
个人观点
有人说,这业主委员会权力也太大了,难道有空置的房子,他们也要向外出租么!对于本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