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男子花50万娶媳妇,婚后竟拒绝“同床”,男子要求离婚退彩礼,媳妇:“明明是你的原因,和我有什么关系”,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1-27 13:58   黑龙江  


李彪花50万娶了个媳妇,但结婚一年多,竟没有夫妻之实,让我们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李彪今年30岁了,因为他性格有点内向,不爱说话,一直都没找到合适的对象。


家里看李彪年纪越来越大,就拖人给介绍。但每次对方都嫌李彪不爱说话,性格太木讷,拒绝了。


一次,又有一个媒人给李彪介绍,女方叫杨欣悦,年纪25岁,长相各方面都很好,唯一不好的就是家里有两个弟弟,还是单亲家庭。


没想到二人相亲过程中,李彪对杨欣悦一见钟情,而杨欣悦也认为李彪老实,觉得很合适。


就这样二人相处了一段时间,二人都对彼此很满意,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杨欣悦的要求很简单,因为自己还有两个弟弟在读书,她需要50万彩礼供弟弟们上学,少一分钱都不嫁。


50万对于李彪家来说太多了,但李彪也向父母表明,非杨欣悦不娶。父母无奈只能东拼西凑的凑够了50万,还给二人办了一场风光的婚礼。


新婚之夜,李彪喝酒喝的比较多,想上床睡觉时,竟被杨欣悦赶了下来。


杨欣悦:“我自己一个人住习惯了,不习惯身边有人”

李彪也很尊重她,二人就分床睡了。


就这样过了3个月,期间李彪也曾经找过杨欣悦,但都被以各种理由拒绝了。


李彪还发现,结婚之后杨欣悦总是以各种理由回娘家待着,短的时候一个星期,长的时候快一个月。


李彪因为这个事情和杨欣悦发生了争吵,杨欣悦说:“我家里两个弟弟需要我照顾,要是受不了就离婚”


李彪:“离婚可以,你把我给你的50万彩礼还给我”


杨欣悦说:“彩礼已经给我家人花了,不可能给你”


二人不欢而散,吵完之后,杨欣悦又回了娘家。


就这样过了1年,李彪觉得杨欣悦骗婚,于是他将杨欣悦告上法庭,要求离婚,还要求杨欣悦返还彩礼50万元。那法院会支持他么!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李彪认为,他和杨欣悦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也没有夫妻之实,结婚后,杨欣悦一直在娘家,所以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


杨欣悦认为,自己之所以总回娘家,是因为李彪婚前与婚后有极大的变化,她认为自己和李彪没有任何感情,没有肌肤之亲也是正常的。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一方赠与一方的财物,是否应当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应当根据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的情况来确定。


现在李彪和杨欣悦均同意离婚,所以准许其二人离婚。


李彪和杨欣悦二人因为介绍相恋结婚,虽然二人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二人生活时间为1年多,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双方均承认未发生夫妻之实,所以杨欣悦应当将彩礼返还李彪。


但考虑到二人共同生活期间杨欣悦也为家庭付出,以及对感情破裂的过错程度,法院酌情认定,杨欣悦返还彩礼32万。


所以,最后法院判决:杨欣悦返还李彪彩礼32万元。


个人观点


清官难断家务事,李彪和杨欣悦之间到底怎么回事,也只有他们二人心里清楚。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柿子软不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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