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萍萍花202万买了套学区房,正当她打算给儿子办理入学时,竟发现学位被占了,让我们一起看看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杨萍萍的儿子正在读初一,学习成绩前几名,但是自己儿子所在的中学教学水平一般,虽然儿子在本学校学习好,但是其实在全市的排名很差。
杨萍萍觉得如果自己的儿子上重点中学,可能还有机会冲一下重点高中。
而且现在儿子上了初一以后,学习自制力越来越差,身边的诱惑越来越多。
杨萍萍觉得好的学习氛围很重要。于是她决定为了孩子买个学区房。
杨萍萍看来看去,选中了程旭的一套房子,60平,价格是202万。
程旭的儿子现在在这个中学上初三,马上就要毕业了,学位也要空出来了,正好杨萍萍的儿子能在这学校读初中。
杨萍萍交完房款双方就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办完手续,杨萍萍说了一句:“程先生,你儿子能顺利毕业吧”
房主程旭说:“那当然了,我儿子学习很好的,重点高中应当没有问题”
说完后,二人就分开了。
杨萍萍回去后,也开始着手准备儿子的转学手续,她算了算时间,房主程旭的儿子毕业后,她儿子正好能转过来,一点不耽误。
就当她办理好转学手续,打算在这个重点中学办理入学时,校方竟说:“不好意思,现在不能帮您的孩子办理入学”
杨萍萍很疑惑,校方又接着说:“您这个学位现在被占着呢”
杨萍萍说:“不可能啊,应该6月份毕业了啊”
校方帮着杨萍萍查了一下,学位确实被占着,而且是原房主程旭的儿子。
杨萍萍赶紧联系房主程旭,问怎么回事,程旭解释道:“这学位确实是我儿子占着呢,我儿子突然生病了,我也没办法啊,我们也不是故意占着学位的”
原来程旭的儿子生病了,办理了休学,所以学位一直被占着。
这可把杨萍萍气坏了,自己花大价钱买的学区房,现在还没有学位,而且自己的儿子如果初二之前入不了学,以后就没有机会再这个重点中学读书了。
而且儿子的转学手续已经办好了,杨萍萍越想越生气,就将程旭告上法庭,要求他赔偿违约金46万,那法院会支持她么!
法律分析
杨萍萍认为,自己买这套房子就是为了给孩子上学,现在原房主程旭将学位占了,导致自己的孩子没办法上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房主程旭认为,自己的孩子之所以没有正常毕业是因为生病了,而对于孩子生病自己是无法预料的,属于不可抗力,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杨萍萍购买房子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给孩子上学,而且在杨萍萍购买房子的时候,房主程旭也已经承诺自己的孩子能够按时毕业,
现在程旭的孩子因为个人原因无法顺利毕业占着学位,导致杨萍萍的孩子无法入学,程旭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虽然程旭孩子是因为生病无法顺利毕业,但是其对于孩子生病的情况未提前告知杨萍萍,程旭存在过错。
因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所以法院酌情认定,房主程旭支付杨萍萍违约金30万元。
最后法院判决:房主程旭支付杨萍萍违约金30万元。
个人观点
买学区房就是为了上学,如果上不了学岂不是白买了。对于本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