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项目需要同步监测吗?

文摘   2024-11-24 18:00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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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汞”项目的监测能力,需要分包给其他公司监测。对同一根排气筒,公司在做其他项目监测时,是否需要和监测“汞”项目的公司约定好在同一天或同一时间段进行?


1.《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4.3规定,采样期间的工况应与平时的正常运行工况相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5.2.1.4规定,废气烟气参数和污染物浓度应同步监测。


2.对同一根排气筒,分包的“汞”项目应当与废气烟气参数同步监测。废气烟气参数外的项目,除相关标准另有规定,不强求开展同步监测,但在采样期间的工况应与平时的正常运行工况一致。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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