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91.1-2019《污水监测技术规范》9.7条规定,对低于分析方法检出限的有效测定结果,日均浓度值统计时以1/2方法检出限参与计算。
假设对废水中某污染物进行一天四次采样,该污染物分析方法检出限为0.04mg/L。以下两个问题,请小编帮忙解惑。
问题一:如果四次测定结果均低于检出限,将低于检出限的测定结果以0.02mg/L参与计算,得到的日均值是0.02mg/L。那么最终日均值是报0.02mg/L,还是报未检出?
问题二:如果四次测定结果有低于检出限的,也有高于检出限的,将低于检出限的测定结果以0.02mg/L参与计算,得到的日均值是0.03mg/L。那么最终日均值是报0.03mg/L,还是报未检出?
小编个人认为,如果计算得到的日均浓度值大于或等于分析方法检出限,日均值应以实际计算结果报出;如果计算得到日均浓度值小于分析方法检出限,日均值应报未检出。
以上为小编个人看法,仅供参考。如果对此仍有疑问,建议去生态环境部网站“部长信箱”留言咨询,以官方答复为准。